1、配偶赡养协议书鉴于本协议当事双方(以下简称为甲方和乙方)都是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彼此之间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违反行为,也不会违背公序良俗已达成一致。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就配偶赡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赡养标准1.1 甲方同意按照其现有的财务状况和经济能力向乙方提供适当的配偶赡养费用,以维持乙方的生活水平,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1.2 配偶赡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食品、住宿、医疗、教育、交通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费用。1.3 双方同意将配偶赡养费用定期支付,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和支付周期由甲方和乙方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第二条 赡养期限2.1 本
2、协议的赡养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任一方因死亡、重新婚姻或书面解除本协议时终止。2.2 若因任一方死亡或重新婚姻导致本协议终止,甲方的赡养义务随之终止。2.3 若乙方重新婚姻,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甲方赡养义务自通知之日起终止。第三条 协议变更3.1 如双方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有任何变更或修订的需求,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同意,并通过书面形式进行修改或补充协议。3.2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补充协议或修改协议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 争议解决4.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4.2 若协商解决不成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相关争议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五条 其他事项5.1 本协议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5.2 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5.3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各执一份生效,签署过程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代替传真或纸质签署。5.4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乙方: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