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态捐赠协议协议双方为捐赠人(以下简称甲方)和受捐赠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 动态捐赠:甲方在乙方的工作开展、救助对象等情况发生变化时,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不定期调整或更换捐赠项目的行为。第二条 行为人的能力1. 甲乙双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合法的意思表示和行为。第三条 捐赠内容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资金、物品等形式的捐赠,用于支持乙方的工作开展和救助对象的需求。2. 具体的捐赠项目、捐赠方式、金额、物品规格等事项,双方应在每次捐赠前进行协商和确认,并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2、记录。第四条 捐赠条件1. 甲方的捐赠行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 甲方应当确保捐赠行为不违背公序良俗,不对乙方造成不良影响。第五条 捐赠权益1. 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捐赠用途使用甲方的捐赠,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捐赠使用情况的报告或信息。2. 甲方享有合法的捐赠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获得捐赠使用情况的告知、参观乙方工作地点等。第六条 协议解除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2.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返还已捐赠的资金或物品。第七条 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法律法规。2.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事项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解除。(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