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售楼处销售协议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个人或公司名称)日期:(协议签署日期)鉴于甲方拥有位于(售楼处地址)的售楼处资源,希望通过与乙方的合作,共同推广销售该售楼处的物业项目,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1.1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甲乙双方在合作推广售楼处销售物业项目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二、合作内容2.1 甲方提供售楼处:甲方将其位于(售楼处地址)的售楼处资源提供给乙方使用,作为推广售楼处销售物业项目的基地。2.2 推广销售:乙方将负责开展售楼处内的销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物业项目的介绍、客户接待、
2、销售辅助等。三、权益保障3.1 甲方权益:甲方将确保售楼处的正常运营,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工具,以及良好的工作环境给乙方,保证乙方能够充分发挥职能。3.2 乙方权益:乙方可以在合作期限内充分利用售楼处资源进行销售,并按约定的方式收取佣金和业绩提成。四、佣金和业绩提成4.1 佣金结算:乙方按照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百分比获得相应佣金,具体比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在合作期间内一致有效。4.2 业绩提成:乙方在完成既定销售目标后,有权获得由甲方提供的额外奖励,具体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五、保密义务5.1 甲乙双方互为商业合作伙伴,在合作期间内需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使用。5.2 合作结束后
3、,甲乙双方仍需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商业机密。六、违约责任6.1 如果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使得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6.2 对于严重违约行为,受损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保留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的权利。七、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因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7.2 若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协议变更8.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进行修改。九、协议终止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有效期限另行约定)。9.2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双方如无异议,可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十、附则10.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