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设计合作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1. 甲方经营广告设计业务,并拥有相关的技术和资源;2. 乙方具备相应广告设计能力,并愿意与甲方合作;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设计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平面设计、VI设计、广告宣传片制作等。2. 乙方接受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指示,完成广告设计工作。第二条 权利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向乙方提供广告设计项目的详细要求和指导;(2)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用;(3)对乙方提供的设计稿件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或确认稿件;(4)确保提供给乙方的素材、图片、文字等内容均合法,并
2、已获得相应权利。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指示,进行广告设计工作;(2)按时提交设计稿件,并提供适当的修改服务,直至甲方满意;(3)保证所提供的设计稿件原创性,并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4)严守商业保密,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第三条 价格与支付方式1. 双方协商确定广告设计项目的价格,支付方式和结算周期。2. 甲方应按时支付设计费用,并提供相应的发票。第四条 知识产权1. 乙方所设计的广告作品,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2. 甲方在支付设计费用后,对设计稿件享有完全的使用、修改、复制、发布和展示的权利。第五条 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商业机密和
3、商业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获得的商业机密和商业信息泄露给第三方。第六条 违约责任1. 如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对于未按时支付设计费用的一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第七条 协议终止1. 合作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终止协议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2.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进行结算,并履行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八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履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其他约定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完成广告设计项目或协商终止。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