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业务委托协议书
本协议由以下两方达成并签署,包括行为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和银行(以下简称"受托人")。
一、目的
委托人有意将自身的特定银行业务委托给受托人进行处理。双方根据自愿原则达成协议,确立各自权利和义务。
二、委托内容
1. 委托人将委托受托人处理的特定银行业务明确列明于协议附件中,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取款、转账、发放贷款等。
三、协议义务
1. 受托人应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确保委托人的利益。
2. 受托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忠实履行委托任务,并及时提供相关业务报告和其他必要信息。
3. 受托人应保密委托人的个人信息和业务相关信息,严禁泄露
2、给任何无关第三方,除非获得委托人明确的书面授权或法律要求。
4. 受托人应妥善保管委托人的财产和相关文件,防止遗失、盗窃或损毁。
四、协议期限
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委托人或受托人提出终止。
2. 协议终止后,受托人应及时将委托人的财产、文件等归还并交接完毕。
五、争议解决
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
1.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和终止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协议。
2. 除本协议约定事项外,如有未尽事宜,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双方的合意进行处理。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签名) 日期:
受托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