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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消费者权益法》适用于医疗纠纷.doc

1、范文最新推荐------------------------------------------------------ 试析《消费者权益法》适用于医疗纠纷 案例 某甲与其妻婚后7年一直未育。经检查,某甲精子活力极低。去年7月,某甲和妻子决定在某市妇产医院接受试管婴儿术,为此夫妻二人进行了精心的术前准备,花费大量金钱进行中药护理和激素促进女方排卵。术后院方告知,受孕彻底失败。某甲在诉状中说,试管婴儿术分为第一代和第二代2

2、种,第一代主要是针对女方输卵管堵塞,男方精子活力较好的夫妇;第二代主要适用对象是女方正常,男方精液有问题的患者。某甲和该妇产医院术前曾约定做第二代手术,并缴纳了5400元手术费,因此可确定双方约定的是实行第二代试管婴儿术,但妇产医院却擅自故意施行了第一代手术,从而导致手术的彻底失败,为此提出双倍赔偿医疗费用、赔偿精神抚慰金共计35000元。 进入市场经济体制后,医疗机构开始自负盈亏,传统的就医医院没有营利的格局被打破 首先,营利与否的判定标准发生变化,只要医护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与医院收入挂钩,那么,医院不管是不是福利事业单位,它都具备了营利色彩,患者花钱接受服务,与

3、医院实际上构成了公平交易关系。因此,从法律上讲,患者花钱看病,即与医院形成消费与服务关系,患者就是消费者。 其次,正在进行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已明确将医院划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即使非营利性医院,只要其符合上面谈到的条件,它仍适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规定的调整范围。 第三,医疗行业的专业性、高风险是不争的事实,但以此为借口,否认医患之间的公平交易关系,显然站不住脚。患者所要求的只是《消法》赋予的各种权利,如知情权、人格受尊重权、赔偿权等,这些权利只要是花钱接受服务,即应享有。这与所提供服务的专业性、风险性没有关系。 但是,一味将医患关系等同

4、于一般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也不是很妥当,毕竟,由于受科学技术发展的限制,在医学上还有很多未被认识的领域,对一些疾病,医学专家仍然束手无策。加之患者个体差异性大,相同的诊治手段可能出现不同的结果,即使是医德好、 医术高的医师所诊治的患者,也有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产生与医患双方期望不一致的结果,甚至出现医疗意外。因此,医疗活动有其特殊的内在规律。发生医疗事故,引起医疗纠纷的情况非常复杂,不应把所有医疗纠纷与一般商品质量或其他违规行为造成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完全等同、相提并论。如果按《消法》的思路,医疗机构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也就应该符合一定的标准,并对它的产品或服务提供一定的保证——就像很多商品都有“三包

5、一样,实际上是很困难的,因为医师对于某些治疗的后果是难以准确预料的。很多时候治疗并不能使病情好转,也不能阻止它复发,这样患者就可以不付钱,或者向医疗机构要求双倍索赔,显然是不公平的。 法院在审理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时,具体适用什么法律,只能说明这一案件本身适用于那个法律,并不能说明《消法》不适用于这一领域。就像因产品质量问题损害消费者权益时,法院可能会引用《产品质量法》而不一定直接引用《消法》。这里面有一个广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狭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问题,广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所有与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案件审理中具体适用哪个,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狭义的

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才单指《消法》。 由于我国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很多,在这一复杂的体系内,很容易发生法律上的冲突,这里面首先有一个法律秩序问题,即法阶低的法律应服从于法阶较高的法律,如国务院有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行政法规应服从于全国人大通过的《消法》。其次,在优先适用“下一级”法律时,“下一级”的法律不能和《消法》的原则精神相违背,如果违背了,就不适用。所以说,当《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与《消法》相冲突时,就应适用《消法》,而不能适用《条例》。目前,针对医疗纠纷适用《消法》,只是强调《消法》赋予的各种消费权利,如知情权、人格受尊重权等。而针对《消法》第

7、四十九条的惩罚性赔偿条款,因其要求主观欺诈恶意,所以基本不会适用于医疗纠纷。 本案例中,如果妇产医院实施的确实是第二代试管婴儿术,那么即使手术失败,某甲也不能援引《消法》向妇产医院提出双倍赔偿的要求。但是,如果能够证实妇产医院故意违背术前承诺,实施了第一代试管婴儿术,存在“欺诈”的过错,就适用《消法》,主张妇产医院承担双倍赔偿的法律责任。与此类似的医疗纠纷还包括:患者看了虚假的医疗广告后就医,并要求医院承担双倍赔偿;在医院买回药品后发现为假药,遂向医院提出双倍索赔等等。(来源:中国医学论坛报2003年11月6日)

8、 “试析《消费者权益法》适用于医疗纠纷”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每天总会接触到很多这样的婚姻纠纷案件,也经常会有当事人说想通过协议达到离婚的目的,但是要知道有些情形是不适合协议离婚的. (一)一方要求离婚的; (二)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 民政部门对达成 离婚 协议的男女,一般都要求双方就 财产分割 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后,才会为他们办理 离婚 手续。现实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协议离婚后当事人对解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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