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宠物寄养服务协议甲方(宠物寄养服务提供方)身份证号码:_联系地址:_联系电话:_乙方(宠物寄养服务接受方)身份证号码:_联系地址:_联系电话:_鉴于甲方具备从事宠物寄养服务的能力和条件,乙方有意委托甲方提供宠物寄养服务,双方共同遵守以下约定:一、服务内容1.1 甲方将负责接受乙方委托的宠物,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提供寄养服务。1.2 寄养期间,甲方将提供宠物饮食、日常护理、运动娱乐等相关服务,并确保宠物的安全与福利。1.3 宠物的食品、用品和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二、双方权利与义务2.1 甲方承诺为宠物提供安全、卫生、合理的生活环境,并遵循管理规定,确保宠物的健康和福利。2.2 乙方必须向
2、甲方提供宠物的真实信息,包括宠物的种类、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等,并支付相应的寄养费用。2.3 乙方应提供宠物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免疫证明、健康证明等),并确保宠物接种了必要的疫苗。2.4 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应与甲方详细沟通宠物的特殊需求和日常习性等,以便甲方提供更为全面的寄养服务。2.5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宠物寄养服务,不得擅自变更或延迟。三、寄养费用3.1 宠物寄养的费用根据寄养的时间长短和宠物种类等因素而定,双方可按约定的方式支付相应费用。3.2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宠物寄养费用应在寄养开始前一次性支付,不得逾期。四、意外情况处理4.1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寄养服务无法正常
3、进行,双方应友好协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解决。4.2 若宠物在寄养期间发生意外伤病,甲方将采取必要的紧急救助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但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五、违约责任5.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5.2 乙方应负责宠物的行为,如宠物因攻击他人或对他人财物造成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六、协议的解除与变更6.1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对方。6.2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署,成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七、争议解决7.1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8.2 协议有效期届满,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延期的,须在协议终止前被延期签署书面续约协议。8.3 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了解并充分知悉协议条款,自愿遵守本协议的所有内容。(以下无正文,仅为签署处)甲方(签名/盖章):_ 日期:_乙方(签名/盖章):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