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协议解除协议书本协议书是由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为人订立,旨在解除现行股东协议,确保双方利益并维护法律和公序良俗。本协议的正文如下:一、解除原因双方经慎重考虑,因各自发展计划或其他相关原因,一致决定解除现行股东协议。二、解除方式根据双方自愿原则,本协议通过书面形式解除现行股东协议,双方自愿放弃原有权益和义务。三、解除效力1.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并取代原有股东协议的全部内容。2. 双方自愿承认并同意,双方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不再向原股东协议项下的任何主体提起任何索赔或提起任何相关法律诉讼。四、协议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补偿对方因此产生的其他损失和费用。五、争议解决1. 因本协议引发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2. 双方同意,任何根据本协议产生的争议或诉讼,均不牵涉政治问题,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六、其他约定本协议正文以中文撰写,一式两份,每方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愿意并确认上述内容无误的情况下,双方在此签署本协议,并自愿遵守协议约定。甲方(行为人):签名:_日期:_乙方(行为人):签名: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