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项目管理协议甲方:(全称/简称/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全称/简称/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鉴于甲方拟进行建筑项目,并希望乙方提供建筑项目管理服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概述1.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全面负责和管理建筑项目的各个阶段。第二条 乙方的职责和权利2.1 乙方应对项目进展进行全面掌控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施工进程、项目预算等,确保项目顺利进行。2.2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提供项目进展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完成情况、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2.3 乙方具有向甲方提供专业咨询以
2、及决策建议的权利,并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持。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的项目资料,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3.2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并按照约定支付乙方因项目管理所产生的费用。3.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3.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第四条 费用与付款4.1 甲方应支付乙方完成项目相关工作的报酬,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约定。4.2 乙方应按照建筑项目管理协议附件中的费用清单,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供费用清单,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费用凭证。第五条 保密义务5.1
3、甲乙双方应对协议中涉及的商业机密和项目相关的信息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使用。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等。6.2 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根据约定选择适用的法律程序进行解决。第七条 协议的终止7.1 协议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项目结束时终止。7.2 协议期间,任何一方如需终止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友好协商确定终止事宜。第八条 附则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纠纷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下为签署部分,可视情况增减)甲方签章:日期:乙方签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