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项目管理协议
甲方:(全称/简称/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全称/简称/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甲方拟进行建筑项目,并希望乙方提供建筑项目管理服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述
1.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全面负责和管理建筑项目的各个阶段。
第二条 乙方的职责和权利
2.1 乙方应对项目进展进行全面掌控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施工进程、项目预算等,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2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提供项目进展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完成情况
2、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
2.3 乙方具有向甲方提供专业咨询以及决策建议的权利,并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持。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的项目资料,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3.2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并按照约定支付乙方因项目管理所产生的费用。
3.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
3.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
第四条 费用与付款
4.1 甲方应支付乙方完成项目相关工作的报酬,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约定。
4.2 乙方应按照《建筑项目管理协议》附件
3、中的费用清单,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供费用清单,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费用凭证。
第五条 保密义务
5.1 甲乙双方应对协议中涉及的商业机密和项目相关的信息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使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等。
6.2 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根据约定选择适用的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第七条 协议的终止
7.1 协议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项目结束时终止。
7.2 协议期间,任何一方如需终止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友好协商确定终止事宜。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纠纷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以下为签署部分,可视情况增减)
甲方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