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神损害赔偿协议书协议书编号:编号甲方:甲方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与乙方存在一起精神损害引发的纠纷;2. 双方希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3. 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约定如下: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本协议的目的在于明确双方就精神损害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第二条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1.甲方作为行为人,承认
2、对乙方因精神损害所遭受的损失和伤害负有赔偿责任。2. 乙方同意在甲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款后,不再对甲方追究任何法律责任。第三条 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1. 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的精神损害赔偿款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整(¥具体金额)。2. 赔偿款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具体日期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通过具体方式支付给乙方。第四条 协议的完全解释和拟定1. 本协议的解释和拟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并以中文书写和解读。2. 若有与本协议相抵触的其他文件或口头承诺,以本协议为准。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成立、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 若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和期限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约束力。2. 本协议有效期为具体期限,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甲方: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