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新技术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就创新技术合作事宜达成一致,以促进双方在技术创新领域的合作与发展。各方均确认并保证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充分阅读和理解下列条款,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第一条 定义
1.1 合作方:指在本协议中涉及的各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提供方和技术接受方。
1.2 技术:指合作方共同研究、开发或合作应用的创新技术。
1.3 保密信息:指由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数据、设计、图纸、报告等形式的信息。
第二条 合作目标
2.1 合作方将在技术创新领域共同展开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究、开发、测试、推广等活动,旨在实现双方的共同利益和发展。
2.2 双方
2、将根据各自的专长和资源优势,共同确定具体的合作项目和工作计划,确保合作的有效进行。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3.1 技术提供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技术接受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并确保所提供技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3.2 技术接受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充分利用所提供的技术进行研究、开发和应用,并保证保密信息的保密性。
3.3 合作方应共同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 保密义务
4.1 合作方应对在合作期间所获得的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并不得擅自披露或向第三方提供,除非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
4.2 保密义务适用于合作期间和协议终止后的无限期
3、内。
第五条 知识产权
5.1 合作方应共同保护合作项目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5.2 合作方应对合作项目中产生的知识产权进行合理的分配和合作方式的确定,并及时申请相关保护措施。
第六条 解决争议方式
6.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6.2 若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应提交至双方协商达成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并受仲裁结果的约束。
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管辖
7.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如发生本协议无法解决的争议,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合作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8.1
4、本协议自双方正式签字之日起生效。
8.2 除非双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否则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
8.3 本协议终止后,各方应终止对保密信息的使用,并按照协议约定处理原始资料、文档等合作产品。
第九条 其他条款
9.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
9.2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9.3 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商议决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作方各自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日期:_________
合作方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作方二: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