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办学校合作协议书甲方:(下称“学校A”)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下称“学校B”)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乙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真实、合法地意愿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序良俗的要求,特拟定本合作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以下内容:第一条 合作目的学校A与学校B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开展教育合作,提高教学质量,分享资源,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第二条 合作形式1. 双方将在教育领域进行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师资培养、教学互访、教研交流、教材共享等方面。2.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具体合作内容和方式。第三条 合作义务1. 学校A负
2、责提供合作所需的教学资源和支持,配合学校B的教学工作。2. 学校B负责充分利用学校A提供的资源和支持,积极参与合作活动,确保教学质量。第四条 保密条款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双方应予以保密,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给第三方。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2.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双方可协商一致续签。2. 双方如需解除本协议,应提前XX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第七条 其他约定1. 本协议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进行约定。3. 本协议一式X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学校A): 乙方(学校B):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