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心理咨询服务协议
协议双方:
咨询方:
姓名:(填写完整姓名)
身份证号码:(填写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填写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
咨询师方:
姓名:(填写完整姓名)
资质证书编号:(填写资质证书编号)
联系方式:(填写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
鉴于咨询方希望获取心理咨询服务,咨询师愿意提供相关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咨询方委托咨询师为其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心理辅导、心理测试与评估、心理援助等。
1.2 咨询师将根据咨询方的需求,制定并执行相关的咨询计划,并及时向咨询方提供有效的咨询帮助。
第二条 服务方式和地
2、点
2.1 心理咨询可通过面对面、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
2.2 心理咨询的具体地点和时间由双方根据需要进行协商,并在协商一致后进行安排。
第三条 服务费用
3.1 咨询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咨询费用。具体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写入本协议附件。
3.2 咨询方应在咨询服务开始前支付服务费用,咨询师将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3.3 如咨询方需要变更咨询计划或终止咨询服务,应提前通知咨询师,并按照实际咨询的服务时间支付相应费用。
第四条 保密条款
4.1 咨询方向咨询师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应予以保密,并仅限于咨询范围内使用。
3、4.2 咨询师应对咨询过程中所获得的咨询方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予以保密处理,不得擅自泄露或使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条 法律责任
5.1 双方承诺在咨询服务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进行任何违法行为。
5.2 如因一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协议终止
6.1 本协议的服务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协议约定的终止时间,或根据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
6.2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履行相应的结算和归还工作,并保持相互友好的关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出现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通过对话解决争议。
7.2 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协议的补充和修改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8.2 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协议,以表明双方的共识和约定。
咨询方(签字): 咨询师(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