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礼品定制合作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和乙方遵循自愿、平等、自主、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礼品定制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 甲方作为礼品定制服务提供商,负责提供定制礼品的设计、制作、包装等相关服务。
2. 乙方作为合作方,承担推广、销售、市场拓展等相关工作。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提供准确、详尽的礼品定制方案,确保产品质量和交付时间。
(2) 积极配合乙方的市场推广活动,提供相关宣传材料和技术支持。
(3) 为乙方提供售后服务和培训支持。
(4) 保护乙方在合作过程
2、中遇到的商业机密。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确保其提供的客户信息真实、准确,并承诺在合作期间不泄露给第三方。
(2) 做好市场推广工作,积极开拓新的客户资源。
(3) 完成预定数量的礼品定制订单,并按要求及时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4) 遵守甲方的运营规范和合作协议。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礼品定制服务,按双方商定的价格进行结算。具体费用标准详见附件。
2.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发票或类似证明,按照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第四条 合作期限和终止
1. 合作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双方所约定的终止日期。
2. 若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经友好协商无法解决争议的,可提前终止协议。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 双方应对在合作中了解到的涉及商业秘密和机密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 如因违反保密义务导致损失,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释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及附件的增减,需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2. 若本协议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之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双方就本协议的任何问题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和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正文不涉及政治问题,不得从中引用外部链接、网址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