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电网公司保护与控制系统技术监督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包括交流系统保护、直流系统保护、串联电容补偿装置保护等)、安全自动装置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工作,提高保护与控制系统运行可靠性,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网运行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国网公司)相关规定制定。第三条 保护与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在管理上应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和制度,规范技术监督工作。第四条 保护与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应贯穿电力工业的全过程。在发、输、配电工程系统规划、设计审
2、查、设备选型、安装验收、工程调试、运行维护、技术改造等阶段实施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的原则,实行技术监督、报告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第五条 国家电网公司和各网、省公司及所属电网运营企业,从事保护与控制系统科研、设计、施工、制造等单位,凡接入电网运行的发电厂(发电企业)、变电所、小电网等,均须遵守本规定。第二章 入网管理第六条 在电力系统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控制系统,必须经部级及以上有资质的相应质检中心确认其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有关规定,经电网运行考核证实性能及质量满足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并坚持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再逐步推广
3、应用的方针。第七条 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控制系统新产品,必须经相应电压等级或更高电压等级电网试运行。第八条 新产品试运行(一)各级电网应支持、重视新产品试运行工作。新产品试运行应按电网调度管辖范围履行审批手续,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二)制造单位和接受试运行单位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试运行方案和各方在产品试运行期间的权利义务(包括费用、期限、测试、事故处理等)。(三)接受试运行单位在决定试运行的具体地点和方案时,应充分考虑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并取得相应保护与控制系统技术监督部门的认可。(四)试运行期满后,试运行单位应负责提供正式的试运行报告,报本部门主管领导。(五)符合审批手续的试运
4、行产品在试运行期间如发生事故,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有关规定统计,视有关具体情况处理。(六)各电网未履行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接受保护与控制系统新产品试运行。因此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事故责任并严肃处理。第九条 各级电力调度部门应制定调度管辖范围电力系统电力设备的保护与控制系统配置及选型原则,使本电网保护与控制系统规范化和标准化,以利于加强管理,提高保护与控制系统运行质量。第十条 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中应用的新产品必须有网、省公司应用的经验总结,并经国调中心复核,方可在电力系统应用。220kV330KV电压等级电网中应用的新产品必须有网、省公司应用的经验总结,并经网调复核,方可在
5、电力系统应用。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中应用的新产品必须有相应电压等级电网应用经验总结,并经省调复核,方可在电力系统应用。第十一条 技术监督部门应加强基建和技改工程项目的选型监督,应择优订货。无论国内生产或进口保护与控制系统,凡是专业整顿中不合格的;国网公司、网省公司明令停止订货(或停止使用)的;根据运行统计分析及质量评议提出的事故率高且无解决措施的;不满足反事故措施要求的;经质检不合格或拒绝质量监督抽查(检查)的产品,应禁止入网运行。第十二条 第一次采用的国外装置和系统,必须经部级及以上有资质的质检中心按相应的试验大纲进行动态模拟试验和型式试验,确认其性能、指标等能够满足我国电网对保护与
6、控制系统的要求方可选用,否则不得入网运行。第三章 工程设计、基建阶段技术监督第十三条 在系统规划、系统设计和确定厂、站一次接线时,应考虑保护与控制系统技术性能、条件和运行经验,征求保护与控制系统技术监督部门的意见,使系统规划、设计及接线能全面综合地考虑一次和二次的问题,以保证系统运行安全、合理、经济。第十四条 各级保护与控制系统技术监督部门应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参加工程各阶段设计审查。新建、扩建、技改工程保护与控制系统设计中,必须从整个系统统筹考虑保护与控制系统相适应的变化,作出安排。保护与控制系统设计的选型、配置方案应符合相关标准和国网公司、网省公司有关保护与控制系统反事故技术措施要求,设计部门
7、应听取保护与控制系统技术监督部门的意见。第十五条 保护与控制系统及二次回路的设计应由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第十六条 保护与控制系统配置、选型一经确定,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审查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提供订货清册;设备订货单位必须按设计单位提供订货清册和参数订货,不得擅自更改。第十七条 对首次进入系统的保护和控制装置,保护与控制系统技术监督部门要会同生产单位一同参加出厂试验和验收工作,了解其结构特点,掌握其技术性能和各种技术特性数据。第十八条 安装单位应严格按照国网公司、网省公司颁发的有关保护与控制系统的规程、技术规范、反措等规定,进行设备安装施工、调试等工作,保证质量并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第
8、十九条 在新建、扩建、技改工程中,相关保护与控制系统技术监督部门应介入保护与控制系统装置调试,了解装置的性能、结构和参数,并参与对装置按规程和标准进行验收。第二十条 新安装保护与控制系统装置竣工后,应进行项目验收。设计单位应在竣工后3个月以内提供给生产单位CAD竣工图。第二十一条 新建输变电工程投入运行时,相应设计安装的全部保护与控制系统应同时投入运行,确保装置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第二十二条 确定新建、扩建、技改工程工期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合理制定投产日期,以保证设计、调试和验收质量。基建部门应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提供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所需的图纸、资料、设备参数、线路实测参数至各级调度继电保护部门
9、。第四章 运行监督第二十三条 运行维护单位应建立、健全保护与控制系统装置运行管理规章制度。要建立保护与控制系统(含图纸、资料、动作统计、运行维护、检验、事故、调试、发生缺陷及消除等)档案,并采用微机管理。第二十四条 应实行保护与控制系统运行管理报告制度。各级保护与控制系统部门对保护与控制系统动作状况及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分析、总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第二十五条 按规定对保护与控制系统动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价。按期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第二十六条 对保护与控制系统普遍性的多发事故或重大事故,应由国网公司、网省公司组织进行质量调查(运行单位和制造单位代表参加),对有关技术问题,提出措
10、施及处理意见。第二十七条 建立保护与控制系统检验管理制度,监督保护与控制系统检验规程的实施。第二十八条 组织专业人员制定调度、运行人员有关保护与控制系统运行维护的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第二十九条 监督保证主保护的投运率,督促对存在的各种缺陷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第三十条 依据电网实际运行情况,组织评议淘汰存在明显缺陷、不能满足电网安全运行要求的保护与控制系统,促进技术进步,提高设备的运行水平和完好率。第五章 装置质量监督第三十一条 各级技术监督部门定期对运行中较普遍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应进行评议,并同制造单位商定处理办法和改进措施。第三十二条 根据需要,并经国调中心确认,对制造单位进入电力系统运行的产
11、品组织必要的抽查检测(检测需在部级及以上有资质的相应质检中心进行),质检抽查结果经相应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审议后公布。第三十三条 各级技术监督部门可发布质量信息,将统计分析结果、质检报告、事故情况、用户投诉等及时公布。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由各级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组织相关技术监督人员深入制造和运行单位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视问题严重程度分别采取通报、限期改进、停用等措施,经批准后执行。第六章 反事故措施监督第三十四条 各级技术监督部门应参加继电保护事故调查、分析和反事故措施的制订工作。第三十五条 各级保护与控制系统技术监督部门均应建立反事故措施管理档案,收集并整理执行情况。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依据
12、上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反事故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并将执行情况反馈上级部门。第三十七条 各级保护与控制系统技术监督部门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向上一级监督部门上报本单位反事故措施计划及执行情况。第三十八条 保护与控制系统技术监督部门应指导和检查电网运营企业、发电厂制订和执行电网反事故措施。第三十九条 设计部门应严格执行电网反事故措施,对于未执行反措的设计项目,运行单位有权要求进行更改设计直至满足要求。第四十条 基建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反措规定进行施工,否则运行单位可拒绝给予工程验收。第四十一条 各级保护与控制系统技术监督部门应协助有关生产部门和单位进行反措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有权责令反措
13、执行不力的单位进行整改。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二条 各区域电网公司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电网实际状况制定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解释、修订和监督执行。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个人工作业务总结本人于2009年7月进入新疆中正鑫磊地矿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前身为“西安中正矿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测量技术工作,至今已有三年。在这宝贵的三年时间里,我边工作、边学习测绘相专业书籍,遇到不懂得问题积极的请教工程师们,在他们耐心的教授和指导下,我的专业知识水平得到了很到的提高,并在实地测量工作中加以运用、总结,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积
14、极的参与技术培训学习,加速自身知识的不断更新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测绘技术人员。在这三年中,在公司各领导及同事的帮助带领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及工作能力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思想上积极向上,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方针政策,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在工作态度方面,勤奋敬业,热爱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能够主动寻找自己的不足并及时学习补充,始终保
15、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在公司领导的关怀以及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迅速的完成了职业角色的转变。一、回顾这四年来的职业生涯,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参与了新疆库车县新疆库车县胡同布拉克石灰岩矿的野外测绘和放线工作、点之记的编写工作、1:2000地形地质图修测、1:1000勘探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提交成果新疆库车县胡同布拉克石灰岩矿普查报告已通过评审。2、参与了库车县城北水厂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项目的室内地质资料编写工作,提交成果为库车县城北水厂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现已通过评审。3、参与了新疆库车县巴西克其克盐矿普查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
16、参与项目包括:1:2000地质测图、1:1000勘查线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最终提交的新疆库车县康村盐矿普查报告已通过评审。4、参与了新疆哈密市南坡子泉金矿2009年度矿山储量监测工作,项目包括:野外地质测量与室内地质资料的编写,提交成果为新疆哈密市南坡子泉金矿2009年度矿山储量年报,现已通过评审。6、参与了新疆博乐市五台石灰岩矿9号矿区勘探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项目包括:1:2000地质测图、1:1000勘探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并绘制相应图件。7、参与了新疆博乐市托特克斜花岗岩矿详查报告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项目包括:1:2000地质测图、1:1000勘探剖面
17、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并绘制相应图件。通过以上的这些工作,我学习并具备了以下工作能力: 1、通过实习,对测绘这门学科的研究内容及实际意义有了系统的认识。加深对测量学基本理论的理解,能够用有关理论指导作业实践,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对测量学的基本内容得到一次实际应用,使所学知识进一步巩固、深化。2、熟悉了三、四等控制测量的作业程序及施测方法,并掌握了全站仪、静态GPS、RTK等测量仪器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3、掌握了GPS控制测量内业解算软件(南方测绘 Gps数据处理)以及内业成图软件(南方cass)的操作应用。能够将外业测量的数据导入软件进行地形图成图
18、和处理。4、在项目技术负责的指导下熟悉了测量技术总结的编写要求和方法,并参与了部分项目测量技术总结章节的编写工作。5、在项目负责的领导下参与整个测量项目的组织运作,对项目的实施过程有了深刻理解。通过在项目组的实习锻炼了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二、工作中尚存在的问题 从事测绘工作以来,深深感受到工作的繁忙、责任的重大,也因此没能全方位地进行系统地学习实践,主要表现为没有足够的经验,对于地形复杂的地段理解不够深刻;理论知识掌握不够系统,实践能力尚为有限。以上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自己将努力做到更好。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通过总结四年来的工作,我无论从工作技术上,还是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今后,我会在此基础上,刻苦钻研,再接再厉,使自己在业务知识水平更上一层楼,为测绘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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