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暖供应协议鉴于甲方和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均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遵守公序良俗,特订立以下取暖供应协议:一、定义与解释1.1 甲方指供应取暖的一方,以下简称为供应方。1.2 乙方指接受供应方提供的取暖服务的一方,以下简称为需求方。1.3 取暖服务指供应方向需求方提供的热力、供暖设备或其他取暖方式。二、供应方式及时间2.1 供应方将以合理、安全、高效的方式向需求方提供取暖服务。2.2 取暖服务供应时间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有关取暖服务的具体时间和要求。三、供应范围与责任3.1 供应方将按照约定向乙方供应取暖服务,并负责提供供暖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2、工作。3.2 如因供应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取暖服务中断或无法正常供应,供应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尽力恢复正常供应。四、费用支付4.1 取暖服务的具体费用按照双方协商确定,并以书面方式确认。4.2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金额支付取暖服务的费用,如迟延支付,应支付相应的滞纳金或利息。五、违约责任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2 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六、争议解决6.1 出现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协议生效7.1 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7.2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_天,双方如有变更、续签或终止的意愿,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八、其他8.1 本协议正本一式双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内容不涉及政治,双方不得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进行与本协议无关的政治宣传或行为。本协议经双方充分阅读、理解并签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