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业竞争限制协议书
甲方:(行为人名称)
乙方:(行为人名称)
鉴于甲方和乙方为同一行业的竞争对手,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甲方和乙方之间的竞争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 范围
1. 本协议约定的限制范围仅限于双方所从事的行业及相关领域。
2. 双方同意在约定的范围内共同遵守本协议的规定,不进行恶性竞争,避免对对方造成不正当竞争的损害。
第三条 竞争行为的限制
1. 双方同意不以任何方式或在任何平台上发布虚假或误导性的宣传信息,以损害对方的商誉或形象。
2. 双方同意不进行恶意的价格竞争,包括但不
2、限于搞垄断、恶意倾销等行为,以维护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
3. 双方同意不对对方进行人身攻击、诋毁或利用其他手段对对方进行不正当的竞争。
4. 双方同意不进行不当的市场占有,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手段等。
第四条 协议的效力和解除
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具体期限)。
2. 若双方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双方一致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前60天内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协议的解除。
第五条 保密义务
1. 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合作计划等,均应保密,不得向第三方
3、透露或披露。
2. 若一方泄露了协议涉及的保密信息,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2.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终止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且需经双方正式签字确认。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