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关小学食堂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甲方:小关乡小关小学
乙方:
根据小关乡小关小学食堂工作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聘用合同:
一、聘用期限: 2012年2月19日 至 2012年7月19日
二、工作内容、工作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天准时为学校学生、教师提供一日三餐,饭菜标准由小关小学后勤处规定。
2、受聘食堂工作员不得在食堂出售小吃、文具等一切物品。
三、待 遇
月基本工资1200元,每月在25号前按月支付。
说明:此待遇”已包含国家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也包含用
2、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支付的一切补偿。
四、合同终止的条件
1、应聘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不胜任本职工作。
2、应聘者有下列现象也作为处罚、辞退的依据:
(1)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纪律(如偷窃、有意破坏设备设施等)、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执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2)工作不负责任,消极怠工,出现责任事故;
(3)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差,师生意见大。
3、按聘任制的双向性,在一方面确有特殊原因,须终止合同的,应提前半个月双方协商(否则不发当月工资)、予以解除聘约,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学校、聘任人、应聘食堂工作人员各执一份。
应聘食堂工作人员(签名):
聘任单位食堂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