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道路绿化养护委托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XX市XX区友谊大道等道路(道路名称),委托给乙方实施绿化养护管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服务类型:道路绿化养护管理。 第四条 本合同相关的定义与说明 1、本合同文本以及依据合同文本中有关条款
2、产生的所有附件,及相关附件中所有的表述与承诺,均构成甲乙双方于本合同之权利和义务。 2、费用系指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目规定的绿化养护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及要求 第五条委托管理事项 1、绿化养护。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管理标准和要求做好承包标段内所有绿化植物(包括道路绿化带、行道树、游园绿化、隙地绿化、社会单位绿化)的浇水、旅肥、修剪、补栽、病虫害防治和杂物清理(包括白色垃圾、行道树树冠漂浮物、牵绳挂物、树木上的铁丝和钉子等)等,保证植物的良好生长,维持园林观赏价值。 2、园林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3、对市、区园林局、区园林局绿化队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照
3、片,在整政要求时限内,按质量标准进行整改,并回复相对应的整改后照片。 第六条 要求 1、保证在本合同期内养护范围内植物生长良好,符合XX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标准,无重大责任事故。 2、养护时间及纪律要求:工作时间 8:00-17: 30 (夏季工作时闻 7:00-11: 00,15: 00-18:00,高温季节避免高温对段作业),养护时间内不在岗扣养护经费50元每人次,未按要求规范着装扣养护经费50元每人次。遇突击性整治任务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 第七条 《XX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城市道路绿化养护评分标准》见合同附件。 第三章 委托养护管理期限 第八条
4、委托期限为四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l、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对乙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甲方的意见。 2、对不文明作业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乙方工作人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3、有权对乙方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做好日常巡查,严格按照《XX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及其他园林绿化行业技术标准或管理规定对乙方所承揽的路段检查评分。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立即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 (二)义务 1、给乙方工作人员的作业、生活提供一定的便利。 2、给乙方
5、提供工作需要的农药、肥料、非乙方责任死亡或老化需要更换的补栽苗木。对已损毁无法维修的站石、栏杆进行更换。 3、给予乙方技术指导。 4、配备统一的作业标识。 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乙方在保质保量完成养护任务后有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养护经费的权利。 2、乙方在甲方安排的任务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有可能危害其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时有拒绝施工的权利。 3、要求甲方及时对已经损毁无法维修的站石、栏杆进行更换。 (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严格约束公司员工的行为规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养护方案,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绿地养护管
6、理质量,严格按照质量标准作业。 2、积极配合甲方检查考核人员工作,对甲方考核中提的问提在收到甲方整改通知的1个工作日内必须解决,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甲方。 3、乙方需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养护技术档案,每周一至周日都要有人上岗作业。 4、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各类检查和活动等临时性突击任务。 5、乙方及时向甲方报告旱情、病虫害、垃圾清运、绿地缺株少苗等情况,并及时进行处理,苗木补栽要保证补栽质量达标。发现占石和栏杆破损情况及时维修,无法维修的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更换。 第五章 费用和结算方式 第十一条 全部项目的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其总费用为人民币 元。按月支付,每
7、月1号支付该月应付金额的60%,每月30日支付该月应付金额的40%。 结算方式说明: (1)甲方在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内,按照市园林局专业检查与道路绿化第三方考核的内容,对乙方进行逐项检查验收,市局考核中每扣除0.1分,相应扣减乙方30元管理经费;XX区园林局和XX区园林局绿化队在日常检查中,每发现一处问题,扣除养护单位经费30元。 (2)出现安全事故、大规模植物死亡或病虫害爆发,查实属于乙方责任的,一次扣罚乙方3000元;因养护不当受市园林局通报批评,且查实为乙方责任的,一次扣罚乙方5000元;因管理不善受媒体披露的,且查实为乙方责任的,一次扣罚乙方5000元。
8、 (3)乙方不文明安全施工,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罚10000元。 (4)乙方养护管理良好,各项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XX区园林局道路绿优养护达到管理目标,酌情对乙方进行资金奖励。 第十二条 因政府建设、改造,绿化管理需要增加或减少绿地面积,甲乙双方核实面积后增加或减少管理经费。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来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四条由于乙方在管理过程中的疏忽造成的工伤责任事故、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第十五条
9、经三方月度考核,连续2月扣分超过1.5分/月·万平友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降低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对乙方给予一定经济处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除合同中约定条款和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如违约应赔偿对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 本合同到期后,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所有植物存活率、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100%,植物生长现状符合养护标准,再向甲方移交,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10、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XX区园林局提交押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未尽豹事宜进行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合同附件:《XX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11、交XX区园林局备案两份,交XX区招标采购中心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对,提起诉讼解决。 第二十五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知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12、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
13、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
14、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
15、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
16、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