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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docx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标准,落实工程总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分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中铁十局兰渝铁路LYS-14标七分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搞好安全生产是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本职工作,要把安全和生产统一起来,抓生产必须首先抓安

2、全,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在预防,要主动采取预防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管理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分部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3、“四不放过”的原则。各部门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已经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事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分析处理,自觉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3、。4、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原则。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重要基础,涉及企业方方面面工作,关系到企业整体利益和员工切身利益。党政工团组织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自责任范围和工作重点,形成共识,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和重要工作基础。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亲自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完善和考核,确保落到实处。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是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分部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照执行。各项施工组织方案和安

4、全技术措施,在分部具备安全规章地位,各部门必须加强对施工方案措施的编制、报批和实施管理,严格组织落实。第六条违章、违纪和违反作业标准的行为具有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性,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大敌。坚持抓好对“三违”问题的查究工作是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始终把反“三违”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对员工遵章守纪教育,制定各种有效措施控制“三违”行为,引导广大员工自觉按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第七条为进一步分部将第八条分部分部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九条 分部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界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严明工作制度,强化职能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分部必须建立安

5、全生产委员会或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分析研究和考核评价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加强对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第十条分部在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副经理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分工负责、系统负责、岗位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做到职责明确,逐级负责。第十一条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分部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综合管理。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集团公司及上级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确定分部的安全方针、目标和考核办法;发布安全生产命令和决定;制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工作标准,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分部的安全管

6、理工作,协调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安全问题;决定安全奖惩;按照分部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规定,调查处理权限范围内的事故。第十二条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施工生产项目的安全承担全部包保责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法、措施和安全标准;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工程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控制措施并严格落实;按照上级或者合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建立完善安全基础设施,确保作业安全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组织落实施工组织方案和作业安全控制措施;开展日常安全教育、检查、分析、整改活动,杜绝违章、违纪;对生产班组和员工进行安全考核,决定安

7、全奖惩;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按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规定,搞好事故分析处理,落实防范措施。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三条 分部第四章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第十四条分部分部分部第十五条分部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直接从事施工生产的作业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形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控网络。第十六条分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分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撤并安全

8、监督管理机构或者调换安全专职人员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第十八条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和相应专业任职资格,并通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无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定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担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十九条分部对全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机构和专(兼)职人员队伍进行资源整合,实行定期培训考核和统一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专职安全人员必须按季度定期向上一级部门提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接受上级监督。第二十条分部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人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

9、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派员协助工作或提供必要的工具;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3、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作业,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必须加强专职安全队伍建设,严格管理,秉公执法。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工作失职的,由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通报处理或更换岗位。第二十二条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以下基础管理台帐,并做到有案可查,具有真

10、实性和可追溯性:1、分别建立国家(地方)政府、行业、上级和本单位适用文件清单,分类保存有关文件资料,做到齐全、完整、清楚、方便、及时、有效,传达到位。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记录,专门保存有关活动资料。3、建立健全各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有关台帐资料。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台帐资料。其中,对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培训教育、年度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有关培训教育台帐资料,必须明确责任,严格管理。5、建立健全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台帐(卡)。6、建立健全各单位“三违”处理登记台帐。7、建立健全各单位事故登记台帐和分析会议记录薄。8,建立健全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及时

11、上报并妥善保存有关报告、报表、总结及有关资料。其中,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表,由每月5日、每年1月10日前,报分部安质部。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安全基础业务管理工作,要按照“精简、有效、统一、规范”的原则,结合分部要求和各自实际,进一步明确要求,定期进行检查、指导、考核,采取实际步骤不断加强基础业务建设。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第二十四条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效果承担主要责任。第二十五条分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分部所从事的生产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定

12、期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上述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后,必须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年度培训并考核合格。第二十六条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技能,并经定期培训考核合格。第二十七条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职、转换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上述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员工 “三级安全教育”由安质部负责、安质部和有关部门配合落实。员工 “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格式见安监表5)建档备查。“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必须经教育者签字方可有

13、效。第二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和主要行车工种人员(如防护员、驻站联络员、轨道车司机)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作业。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主要行车工种人员管理台帐明确专人负责,严格管理。第二十九条日常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教育;、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教育和法制观念教育;3、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任务、方针、目标的教育;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个人劳动防护知识教育;5、施工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和作业技能培训。6、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三十条安全生产教育的基本方式方法结合实际,坚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

14、教育并形成制度,努力增强员工的自身安全素质。、分级举办各种施工生产、施工安全相结合的短期培训班。、以师带徒、技术演练和开展技术比武活动。、不定期举办各种安全生产技术讲座。、不定期举办安全生产、防尘、防毒、事故案例展览。、安全生产经验交流,安全生产通报。、事故分析会。、安全生产科教电影、广播、板报。、安全月、安全周活动。第三十一条培训教育计划的编制与执行1、安质部负责编制分部年度培训教育计划,经审批同意后,下达有关部门及单位执行。、培训教育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必须落实以下要求:()安质部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

15、合格,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新入路的员工,在未正式参加施工生产前,必须进行脱产的三级(公司、分部、班组)教育;采用新的生产方法、使用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对员工进行脱产的新岗位和操作安全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还必须参加每两年一次复审培训,经安全考核合格上岗。(5)对调转新工作岗位的员工(含实习生),必须脱产或半脱产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6)对即将参加施工生产的民工、合同工,在未正式参加施工生产前,必须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计划编制和安排布置教育工作的部门,负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第三十二条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定期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

16、相应工作;违反安全教育制度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第三十三条为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时发现和采取措施整改安全隐患问题,实现安全生产超前控制,分部及各分部必须建立并坚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第三十四条安全大检查所遵循的原则、领导负责。每次安全大检查都必须成立有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加的检查组,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明确目标。检查工作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安排,必要时须制定安全检查表,按表检查落实。、落实整改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订出计划,责任到人,限期解决,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4、建档管理。检查

17、人员必须填制现场检查记录(格式见安监表1)建档备查。第三十五条安全检查的内容、定期安全检查(普遍检查):定期安全检查是在全分部范围开展的,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纪律、查隐患” 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即“五查”。、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是以查某一专业性工作为内容的安全检查,如用电安全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等。、季节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是在以查防洪、雨季施工、冬季施工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季节性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日常安全检查是各分部以查具体施工作业安全为内容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第三十六条安全生产检查时间规定、定期安全检查:分部每季度一次,每月一次。定期安全检查情况及时报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18、。、专业检查:分部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及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但分部每年不少于一次。、季节检查:由分部根据所在地区自然条件组织进行,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第三十七条安全隐患(问题)整改1、安全隐患(问题)的界定:安全问题系指管理文件(包括分部自定标准、细则、制度、办法、方案、措施等)、管理行为、管理现状、设备设施现状和作业行为等违反国家、行业、上级和集团公司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制度措施要求,可能间接诱发事故的物的不良状态、人的不规范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安全隐患系指上述可能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严重缺陷。对安全问题整改不利重复发生时,也归类为安全隐患。2、

19、安全隐患(问题)的处理:凡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应发放整改通知书,情节非常严重或可能直接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严重隐患,应填发整改指令书。未按照整改通知书整改的项目,直接发整改指令书。安全监察通知书(格式见安监表2)由和各分部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填发,其它部门管理人员可比照附表一格式另行制表或采取其它方式落实整改。安全监察指令书(格式见安监表3)由分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填发,其它部门可比照附表二格式另行制表或采取其它方式落实整改。3、管理措施:通知书、指令书在送达责任单位的同时,必须抄报上一级安质部门。安质部对发书情况将逐步纳入系统考核。因安全隐患(问题)被发书命令要求限期落实整改的,由于整改不及时或

20、不彻底引发事故的,必须从重追究管理责任。分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问题)管理台帐(记录),定期组织分析、评价,落实控制措施。第三十八条检查总结、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完毕后,由检查组写出检查总结,上报、下达执行。、检查总结一般要具体指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解决问题的方法要求。务必做到问题清楚,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落实到人。、检查总结上报下达后,由检查组成员分工负责检查总结执行情况,解决存在问题。第七章劳动保护措施第三十九条分部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不断地、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危害,保护员工生命健康,促进施工生产健康发展。第四十条安全技

21、术措施计划内容范围。、防止工伤、火灾、爆炸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各种卫生技术措施。、劳动安全卫生检测仪器和试验设备。 4、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组织训练措施。第四十一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执行1、分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安质部于每年年底之前收集意见,汇总提出下一年度或数年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草案,交由计划、财务部门纳入生产经营计划,随同综合生产计划下达执行。分部必须于11月底前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或数年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公司安质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对照原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总名称表(79)劳总护字45号文件 执行。安全技术措施

22、计划一经审定批准下达,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第四十二条安全技术措施资金来源、新建项目和固定资产更新及技术改造项目应按设计确保安全实施,并在今后投产的安全技术设施所发生费用均应列入项目概算。、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应列入该工程成本。第四十三条检查与验收、各部门,必须经常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竣工后,由分部组织有关、施工、使用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分部分部(格式见安监表4)第五十条 第五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23、、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五十二条 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国家、行业规定或者国家认可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其全部设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第八章 安全重点控制第五十三条 工程施工必须先设计后施工,各项施工必须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执行,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各生产岗位责任、作业标准和安全技术保证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第五十四条 必须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列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监控机制,经常教育机动车驾驶人员自觉严格遵守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凡经地方公安交通部门裁决的交通事故,本单位负主要肇事责任时,事故造成的本

24、企业人员伤亡,按责任事故统计上报。在企业自管的施工生产区域、施工便道等,因自身原因发生机动车(含走行机械)交通(机械)事故造成的本企业人员伤亡,按责任事故统计上报。第五十五条 在新建铁路复线或改建铁路营业线等(以下简称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铁道部关于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和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铁道部3号令),突出防胀轨跑道、防坍塌脱线、防刮碰列车和人员机具侵线挡道、防挖断电缆和电务设备故障等安全重点关键,制定严密具体的行动方案安全保证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搞好施工协作配合。同有关单位共同勘察现场,签定施工安全配合协议,

25、明确各自的责任。对施工区域的施工作业和电缆设施共同做好监护。2、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登销记制度。凡占用线路或影响行车设备正常使用的作业,必须办理要点登记手续,严禁未经行车调度和车站同意上线作业或擅自施工。3、严格遵守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制度。营业线各类施工必须按照“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设置或撤除防护。禁止民工或未经培训的人员担任营业线安全防护工作;禁止简化防护作业程序及擅自改变防护办法。4、加强营业线施工机具材料和车辆的管理。各类机械和运输车辆等临近营业线施工作业均应设专人防护,并且设置限界标志,防止侵限。堆放的片石、轨枕、钢轨、配件等必须保持在距钢轨头部外侧2M以上,堆码稳固,严防滑塌侵限,数

26、量较大的材料必须有加固措施,必要时派人看守。5、要点作业严格控制三个安全关键环节。封锁前和限速地段禁止“四超”作业,即:超计划施工、超范围作业、超前准备、超量准备;点中加强对邻线的安全防护,禁止两线间人员避车和存放材料机具;点后严格检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放行列车的安全条件。质量不达标,严禁强行开通和冒险放行列车。6、切实抓好暂管、代管行车设备的养护维修。凡正在施工和未交出的再用线桥等暂管行车设备,必须加强检查维修,专人负责,确保设备质量动态达标。7、无缝线路设备严格掌握轨温,及时组织应力放散,否则严禁进行影响线路稳定的任何作业。夏季作业加强巡道检查,必要时派人现场监护,积极做好抢修准备。8、

27、严格组织盯岗把关。营业线各类施工作业,必须落实相应职位的领导现场组织指挥和安全包保控制责任,要点施工等安全关键作业包保干部要跟班盯岗监控,安全包控干部和现场施工负责人要忠于职责,坚守岗位,发现问题要态度坚决果断处理。第五十六条 分部要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创建活动,突出防高处坠落、防坍塌伤害、防触电伤害、防机械伤害、防车辆伤害和防汽车肇事等安全防控控制重点,进一步严格劳动安全监督管理,健全完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加强现场控制: 1、防高处坠落:凡高处作业工地,必须按规定装设防护设施;各种防护设施要齐全、完整、有效;防护设施定期专人检查;员工正确配戴和使

28、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建筑安装作业的有关安全制度。2、防触电伤害:工地临时用电要由经培训合格的电工按设计文件架设,必须使用标准的配电箱,按要求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箱、一漏、一闸;严格执行生产、生活用电专职电工每周定期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未经许可乱拉乱用和私自安装用电设备。3、防车辆伤害:参加营业线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培训教育,严格遵守防护制度和控制措施,做到安全防护规范、下道避车及时,严禁侵线挡道。民工上道作业必须由正式员工带领和防护。4、防机械伤害:要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机械设备的保养制度,做到各种防护装置齐全、完整、有效,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29、特别加强对起重运输等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切实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搞好预想预防工作。5、防汽车肇事:对全体驾管人员进行行车安全教育,制定行车安全保证措施。遇有异常天气或紧急出车任务时,各级领导、车管干部和司机要充分做好预想,安全无保障时宁可停车等待,决不冒险行车。雨雪天气要控制车速、保持车辆间距。在恶劣气候条件下,原则上不派长途车。禁止酒后开车;禁止疲劳开车;禁止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开车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九条 分部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落实措施,加大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和质量管理体系推进措施的落实力度,积极开展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

30、管理,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第九章现场管理第六十条分部必须结合所承担的施工任务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检查、考核、值班、奖惩制度及安全分析等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制定并组织实施项目安全保证措施计划,全面落实施工安全责任,强化自我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第六十一条所有施工生产现场不论工期、规模大小,都必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作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检查总结,对自查或上级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并落实了整改措施,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第六十二条 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突出查处各种违章、

31、违纪和违反安全工作标准的行为,每月组织实施考核并与经济效益挂钩。第六十三条 施工生产班组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班前、班中、班后三检查制度。1、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完毕后,交接班人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并签字,做到:对情况要看到;对工地各点要走到;对不安全因素要指到;对预防事故措施要说到。2、班前、班中、班后三检查制度班前检查内容:检查作业场所是否安全,工具、设备及其安全装置等是否良好;检查生产人员是否精神充沛;检查劳动防护用品是否佩带正确、齐全。班中检查内容: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情况是否发生变化;检查生产人员是否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班后检查内容:分析目前工地上还有哪些不安全因素,提出解

32、决办法;对不遵守劳动纪律及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批评,分析追查事故及未遂事故。第十章事故调查处理第六十四条 分部管辖范围内施工生产区域、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不论事故大小、原因、责任及伤亡人员归属如何,都必须执行事故报告制度。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报告、谎报或隐瞒不报。第六十五条 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执行中铁十局兰渝铁路LYS-14标七分部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第六十六条 铁路行车事故按照铁路行车事故处理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对铁路行车事故执行以下报告程序:分部分部分部负责人;发生事故必须于12小时内逐级对口报至分部3、发生行车重大、大事故后,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用快速

33、办法报告,于10小时内逐级对口报至项目部安质部。第六十七条 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自然状况,采取的应急措施,调查、善后组织工作及初步分析的原因等。事故报告可采用电话、传真、电报或其它快速办法。接到事故报告后,接报部门人员必须按照中铁十局兰渝铁路LYS-14七分部事故报告登记薄(格式见安监表6)内容要求,及时填写登记薄。第六十八条 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依法办事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阻挠和干涉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第六十九条 安质部是对其管内伤亡事故进行定性、定责的主管部门

3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办法界定的权限认真履行职责,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检查监督。第七十条 必须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批复结案制度。事故发生以后,事故责任单位必须认真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形成调查处理报告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格式见附表五),及时上报批复结案。第七十一条 事故结案时限分别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铁路行车事故不论事故性质和责任大小,被铁路安监部门认定为责任事故的必须在发生事故的当月将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报告,报项目部(安全质量部)批复结案。第十一章 奖 惩 第七十二条 年度未发生控制指标内责任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分部进行表彰奖励。第七十三条 每年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包括防止事

35、故的有功人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十四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违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根据国家、行业和分部的等有关规定,应对责任单位、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追究事故责任,构成刑事责任者应移交当地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因事故责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七十五条 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应视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经济损失和影响程度等,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第七十六条 发生伤亡事故、由公司按照中铁十局兰渝铁路LYS-14标七分部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对事故有

36、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第七十九条 发生责任伤亡事故,除按照年度伤亡事故控制指标,对事故责任单位实行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外,并按中铁十局兰渝铁路LYS-14标七分部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第八十条 铁路行车一般事故、险性事故和重大、大事故视其事故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给予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处理分别比照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标准执行。第八十一条 违章、违纪、违反作业标准和各项管理规定,按照上级和分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十二章附 则第八十二条 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分部安全生产管理。第八十三条 本办法规定条款如与国家的法规、规程

37、相抵触,按国家的法规和规定执行。第八十四条本办法由分部安质部负责解释。第八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安监表1现场安全检查记录检查单位: 检查人: 年 月 日检查内容检查记录共 页第 页安监表2安全监察通知书安监通字 第 号 :经检查发现存在下列安全隐患(问题),要求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必须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报告于 年 月 日前送达发书单位,据此检查验收整改情况。安全隐患问题检查人: (签章) 单位: (签章)年 月 日整改要求整改落实情况 单位负责人: (签章) (篇幅超出,另纸附后) 年 月 日安监表3安全监察指令书安监通字 第 号 :经检查发现存在下列安全隐患(问题),要求自接到指

38、令书之日起 日内必须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报告于 年 月 日前送达安质部,据此检查验收整改情况。安全隐患问题单位: (签章) 负责人: (签章)年 月 日整改要求整改落实情况 单位负责人: (签章) (篇幅超出,另纸附后) 年 月 日安监表4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卡片分部: 班组: 姓名 职名: 护品名称规格单位使用年限(月)领用数量领用记录到期(年月日)领用年月日领用人签章安监表5 三 级 安 全 教 育 卡 片单位: 编号: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分配单位工种一级安全教育(项目部级教育)二级安全教育(分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内容:1、 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2、 安全操作原则;3、 分部

39、的自然情况及工伤事故的教训;4、 希望与要求。内容:1、 分部生产特点;2、 分部施工安全知识与规章制度;3、 安全技术基础知识;4、 施工常见事故案例剖析;5、 希望与要求。内容:1、 班组生产特点;2、 本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 护品正确佩戴及实际操作规范;4、 希望与要求。考核成绩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教育者签字教育者签字教育者签字说明新进人员都必须填写此卡,经教育并签名后,持卡到安监部门接受检验,合格后凭此卡领取防护用品进入生产岗位;此卡由安质部具体组织落实,并存入职工档案。安监表6 事故报告登记薄报告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接报方式报告人姓名单位职务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40、时 分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估计经济损失伤亡人数死亡 人重伤 人轻伤 人中毒 人伤害程度姓名性别年龄工种/职务民族参加工作时间备注事故概况:接报人姓名职务处置情况上报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上报方式上报人姓名单位职务上级接报人姓名单位职务认定结论批复文号铁 路 职 工 伤 亡 事 故 报 表 单位: 年 月伤亡及原因事故类别伤 亡 事 故 数伤 亡 人 数伤 亡 事 故 原 因总计(件)特大(件)重大(件)死亡(件)重伤(件)轻伤(件)总计(人)死亡(人)重伤(人次)轻伤(人次)其中:非本企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挥错误安全设施缺少或有缺陷其 他死亡重伤轻伤死亡重伤轻伤死亡重伤轻伤死亡重伤轻伤死亡重伤轻伤总 计1、物体打击2、提升、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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