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拍卖合作协议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确立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拍卖合作关系,并约定双方在拍卖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二条:合作内容1. 甲方与乙方共同合作开展拍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品、古董、珠宝首饰、房地产等拍卖项目。2. 甲方负责拍卖物品的筹备、展示、宣传、拍卖过程的组织与管理等事务。3. 乙方协助甲方提供拍卖物品的鉴定、估价和展示等服务,并积极参与拍卖过程。第三条: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
2、与义务: 1.1 依法组织并管理拍卖活动,保证拍卖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1.2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乙方在拍卖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1.3 提供拍卖物品的相关信息、鉴定和估价报告等资料,确保拍卖过程的透明和可靠性。 1.4 依约支付乙方与其他相关方的拍卖费用。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提供准确、真实的拍卖物品信息,保证物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2 配合甲方进行物品的鉴定、估价和展示等工作。 2.3 参与拍卖过程,并按照竞拍结果履行相关付款义务。 2.4 在拍卖活动中遵守公平竞争,不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干扰拍卖秩序。第四条: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对于拍卖活动中所了解的对方
3、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使用。第五条:违约责任1.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2. 除非有正当理由,如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连续三十天未采取补救措施,则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赔偿。第六条: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协议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拍卖活动结束后终止。2. 如双方有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情况,应经书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变更或终止协议。以上为双方达成的拍卖合作协议,甲方与乙方在协议履行期间应全面遵守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