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才流动协议书鉴于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促进人才流动、促进资源共享,特订立本人才流动协议书。双方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按照以下约定: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人才流动,促进科技创新和知识共享。本协议适用于双方涉及人才流动、人才合作等相关事项。第二条 基本原则1. 双方应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开展人才流动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2. 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不从事任何违法行为。3. 双方应遵守公序良俗,不损害他方的声誉和利益。第三条 义务和权利1. 合作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确保被流动方的合法权益,同时
2、被流动方应尽职尽责,履行其工作职责。2. 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任务目标等相关事项。第四条 保密义务双方应保守协议中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不得将相关信息透露给第三方。第五条 争议解决1. 双方产生的一切争议及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所属法院进行诉讼。2. 争议期间,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执行不应受到影响,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在协议中的义务。第六条 期限和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月/日至_年/月/日。2.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七条 附则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成为双方之间的共同约束力。特此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