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不正当竞争协议鉴于双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制定本反不正当竞争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第一条 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双方之间的合作,共同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第二条 定义1. 不正当竞争行为:指在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2. 合法权益:指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经过合法手段获得的权益。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1. 双方承诺,采取必要措施,不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 双方同意,积极配合,并向对方提供必要的证据和合理的协助,以防范、打击和应对不正当
2、竞争行为。3. 双方同意,在发现任何可能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情况下,及时通报对方,并共同商讨解决方案。4. 双方认可,本协议的履行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保证。第四条 争议解决对于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相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并遵守仲裁结果。第五条 其他1.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 附则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一旦发生协议约定的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特此共同签署本协议,以示信守。甲方(行为人姓名/单位)乙方(行为人姓名/单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