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建合作协议书协议双方:甲方:(具体信息)乙方:(具体信息)鉴于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愿真实,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合作。第一条 项目背景1.1 甲方是(公司/机构)具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与经验。1.2 乙方是(公司/机构)拥有相关资源,具备实施基础设施工程的能力。1.3 双方基于相互理解,合作精神和共同目标,决心通过本协议合作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条 合作内容2.1 双方将合作开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具体项目内容)。2.2 合作范围包括项目规划、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监理、设备采购等。第三条 权益分配3.1 双方将协商合理的权益分配方式,确保合作的公
2、平性与合理性。3.2 权益分配将基于各方提供的资源及参与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第四条 责任与义务4.1 甲方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组织及技术支持,确保项目的质量与安全。4.2 乙方负责项目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材料采购、劳动力组织等。4.3 双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第五条 合作条件5.1 本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具体日期)起至(具体日期)止。5.2 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应严格履行合作协议的各项约定。第六条 保密条款6.1 双方承诺对涉及本次合作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信息进行保密。6.2 未经协议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第七条 争
3、议解决7.1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7.2 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接受仲裁裁决。第八条 协议解除8.1 在以下情况下,本协议单方面解除:(1)协议期满,双方协商决定不再续签协议;(2)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且未能在收到对方通知后合理期限内改正;(3)根据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解除协议。第九条 适用法律与管辖9.1 本协议的解释与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9.2 若发生本协议的解释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双方共同选择合适的法院进行诉讼。第十条 其他事项10.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确认。10.2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