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5 ,大小:32KB ,
资源ID:1559825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155982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调解离婚的协议书丢失后再婚属重婚吗-.doc)为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调解离婚的协议书丢失后再婚属重婚吗-.doc

1、范文最新推荐------------------------------------------------------ 调解离婚的协议书丢失后再婚属重婚吗? 1、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因此,假如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的话,可与法院档案保 1、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

2、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因此,假如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的话,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 2、另据相关规定,法院审判婚姻案件,判决或调解准予离婚的,一般会再每审判年度终了时,统一将审判文书送原婚姻登记机关备查。因此,原婚姻登记机关也应该有法院的裁判文书。 3、即便当事人丢失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再婚的,现婚姻仍合法有效,不会构成重婚。 农民入党申请农民 入党申请书 我申请加入中国* * *,支持党的纲领,遵守党

3、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DangZhongCheng,积极工作,* * *主义终生奋斗的准备党和人民牺牲一切,从不参加 通过仔细研究中国* * *党和党的知识仔细阅读* * *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和新党章,我深深认识到,中国的* * *是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发展要求的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中国* *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行动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最终目标是实

4、现* * *,社会主义党在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作为一个成长在党的光辉闪烁着年轻人,我从小就认为中国* * *优良传统和作风,农民 入党申请书具有较强的战斗力,只有她能够引领中国走向繁荣昌盛GuoFuMinAn统一强大,经验,党的领导改革和开放中国综合国力的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事实雄辩地确认党的领导的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17只有会议,我们党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 * *坚定的信念和鲜明的态度,是实用的鼓舞人心的新阶段伟大的行动计划,我非常兴奋,结合党的教育从接受英雄模范人物激励,我通过思想磨练,更

5、有决心加入中国* * *,我的未来命运和党的事业结合起来,为* * *主义远大的理想和信念为生活的搏斗 今天,我郑重地向党员党组织应用依赖和侧党员同志的教育,我在日常工作中思想进步,其业务学习立体,但仍有差距按照党的要求,还有待于不断学习不断磨练我的决心,积极组织靠拢,发展成绩,克服缺点,我们真诚希望得到帮助党组织和培训的党组织批准我的申请,农民 入党申请书我将戒骄戒躁,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促进党的理论学习,积极工作,在思想和行动上,党的中心保持一致,成为一个合格的* * *成员,如果不承认接受我的请求,我也不会气馁,并将继续争取,自觉接受帮助的党员和群众和监管,为克服自己的缺点,弥补不足

6、无论从组织发展的聚会时,我将为党的事业和不懈的努力 案 情 原告朱某(女方)、被告蔡某(男方)于2018年6月非婚生育一男孩,生育后该孩子由被告蔡某抚养至今。双方于2018年7月就孩子抚养及其他有关问题达成协议,并签订协议书1份,约定孩子归被告蔡某抚养,抚养费由被告蔡某负担,被告蔡某一次性补偿原告朱某医疗费、护理费、产育费、生活费等人民币5.6万元,并约定双方今后不再存在任何关系及原告朱某同意不再探视孩子等。后原告朱某以双方约定原告朱某同意今后不再探视孩子的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朱某依法行使探望权,每月二次

7、带孩子到原告朱某处生活各1天。 本案经潮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上诉至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期间,经主办法官主持,上诉人、被上诉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即:上诉人朱某依法享有对其与被上诉人蔡某之非婚生子探望之权利。朱某可自调解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至该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对其进行探望。探望时间为每年逢双月的第一天早上九点半到十一点,探望地点为潮州市枫溪区某村治安队。 法官评析 1.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是一种法定权利。 探望权是婚姻法规定的一项实体权利,当事人可以独立行使。按照法律的规定,当发生探望权纠纷的时候,首先,应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在人民法院审理

8、期间,也应该让双方尽量化解矛盾,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出发,对探望的时间、方式等具体问题,争取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解决。 2.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或母享有探望权。 本案原、被告在自行达成的协议中虽然对双方非婚生子的探望权作出原告同意今后不再探视孩子的约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探望子女,是行使自己做父或母的权利,也是履行对子女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故此,原、被告双方约定原告同意今后不再探视孩子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约定无效。原告作为非婚生子的母亲,有依法行使对孩子进行探望的权利,被告作为非婚生子的父亲抚养该孩子,有协助的义务。因此,中院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依照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肯定了原告享有的探望权,并促成双方对探望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达成一致,最终调解解决了该案。 5 / 5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