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中德西部能源有限公司花卉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单位(甲方):新疆中德西部能源有限公司 供货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花卉采购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一、货物名称、数量与单价花卉名称、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及单价详见合同附件花卉清单,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花卉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部分,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与本合同同时生效。二、交货方式、期限及地点1、交货方式、期限: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将甲方所购花卉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在所购花卉到达前 天通知甲方。2、交货地点: 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
2、湖北路116号新疆能源集团大厦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元)。2、支付时,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将款项转入乙方指定帐户,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四、运送方式及运费1、运送方式及运费:乙方负责将甲方购买的全部花卉运送至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按甲方要求摆放到位,运费由乙方承担。2、甲方购买花卉的所有权和损毁、灭失风险在乙方交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前由乙方享有和承担,验收合格之日起移转于甲方。五、花卉的质量要求及养护1、质量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花卉必须品质优良,无灰尘和杂物、无病虫害、无枯枝黄叶,需保持旺盛的可观赏的生长形态。花盆盆体整洁美观,托盘合
3、适完好。2、养护:乙方交付花卉后,应负责向甲方传授花卉保养和浇水知识及方式方法。在交付花卉后 天内,如非甲方养护原因、及自然灾害导致花卉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无偿补齐原有的花卉数量。六、验收方式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部花卉并由乙方摆放到位后,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双方进行书面确认。如甲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在2日内免费更换相同品种、同等价格的花卉或者免费更换不同品种但同等价格的花卉。七、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双方约定的花卉,如未按期供货,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提供花卉不符合约定的,应按甲方要求补供,因此造成逾
4、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合同总价款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甲方未按期接收花卉,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支付货款部分1的违约金。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八、合同生效、补充、解除、终止条件1、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补充: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3、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书面解除合同;(2)因政策和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4、终止:本合同履行完毕,合同终止。九、争议解决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它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签署地点: 乌鲁木齐市 签署地点: 乌鲁木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