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破产清算协议书(协议标题)鉴于行为人(以下简称甲方)彻底无力偿还其债务,并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为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拟定此个人破产清算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一、协议内容1.协议目的:甲方通过清算个人财产以偿还债务并实施个人破产程序。2.委托清算:甲方将其所有财产、资产和权益委托给乙方进行清算,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行动。3.债权处理:乙方将根据已有的债权状况,对甲方的债权人进行通知,并根据法律程序,将甲方的财产进行合理清算并按照债权人的优先权进行偿还。4.法律责任:双方均保证在协议履行过程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独立承担由其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所导致
2、的法律责任。二、协议有效期1.协议的有效期为从签署之日起至个人破产清算程序全部完成之日止。2.协议期满后,甲方将不再负有任何债务责任,并乙方将不再对甲方的债权进行清算处理。三、协议解除或修改1.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协议将被解除: a) 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违反协议内容; b) 甲方提供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虚假; c)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况。2.如需修改协议内容,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协商,并对修改后的协议内容达成一致,并将修改后的协议保存为有效协议。四、争议解决如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其他条款1.协议采用中文文本撰写,如出现文本之间的不一致,以中文文本为准。2.协议的制定、生效、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正文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