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视拍摄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影视拍摄相关方的权益和责任,规范双方行为,保障拍摄顺利进行。二、协议范围本协议适用于影视拍摄过程中的各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演员、制片方、导演、摄影师、编剧等。三、协议内容1.行为人的确认:各方在签署本协议前需确保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享有签署协议和履行协议的权利和能力。2.真实意思表示:各方进行协议谈判和签署时需真实陈述相关事实,并保证协议条款真实、准确、完整。3.遵守法律法规: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其强制性规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尊重公序良俗:各方在拍摄过程中需遵循社会公德,尊重公序良俗,不从事任何损害社会公
2、共利益和公共道德的行为。四、协议执行1.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2.争议解决:各方发生协议履行中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违约责任:各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五、协议补充1.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另行协商、补充或制定相应附加协议。六、协议生效1.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可在电子文件上签署,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七、协议解除1.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的,应在书面协议上签字,并经各方确认后生效。2.本协议解除后,各方仍应履行已签署的合作责任。八、附则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本协议的标题仅供参考,不影响或限制协议条款的解释。3.本协议中如有任何条款违反法律规定的,相关条款应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或修改,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以上为影视拍摄协议的主要内容,各方应妥善履行协议约定,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合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