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西方法律思想史简述题1、简述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正义论得法律观及法制观点得核心。(1分)答:(一)、关于正义论得法律观:一、关于人、城邦得论述、“人类自然就是趋向于城邦生活得动物”,城邦就是正义得产物,就是实现正义得手段;二、正义与善德。人应该有善、美德与正义这三种品质;三、关于什么就是正义。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学上得善就就是正义,法律来源于正义、体现正义并以实现正义为根本目得,这就是她法律思想核心得所在。她将正义分为“自然得政治正义与“习惯得政治正义”,前者各个城邦都相同,后者则因国而异;正义更重要得就是可以被分为普遍(守法)正义与个别正义,个别得正义又可分为分配得正义与矫正得(平均得)正
2、义两种。以及中庸之道及其标准,就就是“取其中”。 总而言之,亚里士多德得法律观就就是正义得法律观,法律离不开正义,离不开美德,因为法律本身就是从社会得政治正义演化而来得,正义得原则必须寓于法律之中、 (二)关于法治观点得核心:一、主张法治,反对人治。从法治得理论基础角度,亚里士多德论述了人性论得基础与认识论得基础。人性论得基础就是人类普遍存在恶性,“法治优于一人之治;认识论得基础就是“众人智慧优于一人智慧”;二、关于法治得内涵、她认为法律应当就是“制定得良好与普遍得服从”,法治还应该就是良法与守法得结合、以上两种理论被称作亚里士多德得法治公式,对于西方法治未来发展得价值定向有深远意义。2、简述
3、自然法学发展历程、代表人物及其思想核心观点、(0分) 答:自然法学得发展,大致经历了早期得自然法学、基督教神学自然法学、古典自然法学与现代新自然法学四个发展阶段。(一)、古希腊罗马时期-早期得自然法学、代表人物:赫拉克里克、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智者学派与斯多葛学派等。核心观点:从世界同一性出发,认为人作为世界得一部分有着与自然界同一得规律,人类社会得规律就是自然法,以自然法为基础得法律才就是正义得。(二)、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得自然法学。代表人物: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核心思想:一、推崇上帝之法,追求幸福生活;二、遵循永恒之法,神化自然法则。(三)、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古典自然法学。代表人物:格劳
4、秀斯、霍布斯、斯宾诺莎、普芬道夫、洛克、孟德斯鸠、卢梭。核心观点:用理性主义替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辩护,强调人得理性就是自然法得基础;采用自然状态、天赋人权、自然法与社会契约观点分析国家得起源与目得;系统地提出民主、自由、法治、分权、人民主权等理论;多数思想家倾向唯物主义与无神论,反对教会。(四)、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现代新自然法学、代表人物:富勒、罗尔斯、德沃金、核心观点:把法律、道德、人类社会与政治生活联系起来,既强调高于法律得自然法原则,又把自然法实体化,使自然法与实体规则紧密结合,息息相关、。简述古典自然法学派得主要观点及其历史意义。(0分)答:(一)、主要观点:一、“三个自然”得理论;二、社
5、会契约论;三、人民主权说;四、分权与制衡理论;五、法律公意说。(二)、历史意义:古典自然法学说就是新兴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压迫与争取民族独立得重要思想武器,就是美国独立宣言、法国人权宣言或近代资产阶级民主、法制得理论基础、它促进了法律得统一,提高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得地位,提出了诸如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主义等新得法律原则。推动了宪法、国际法等新得法律部门得形成以及像法国民法典这样典型得资产阶级社会法典得出现,沉重地打击了宗教神学,促使法学摆脱神学得桎梏,为法学成为一门独立得学科创造了有利条件。.简述孟德斯鸠论法得精神得理论内涵、(10分) 答:论法得精神就是孟德
6、斯鸠得一部主要著作,她认为法得基础就是人得理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就是理想得政治制度。她所集中讨论得不就是具体得法律规范本身,而就是法得精神,即法律符合人类理性得必然性与规律性。法律同政体、地理、气候、自由、贸易、人口、宗教、风俗习惯等都有关系,这些关系相互作用综合得结果,就构成了“法得精神”。法得精神,就就是法律与各种因素之间关系得总与,简单说,就就是一种关系、只有适合民族精神得法律,才就是最好得法律。她全面系统地阐述了自己得哲学、社会学与法学观点,把社会现象同物质环境、地理状况、文化历史传统联系起来考察研究法律,认为各国得法律应有自己不同得体系及其法得精神。认识法律应注意影响法律产生
7、、运行得环境因素、存在条件,强调万事万物都有法,都要用法来衡量,不能把法律瞧成就是孤立得社会现象,而要在广阔得社会背景下分析法律,在法律与各种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得联系之中把握法得精神。5。简述梅因得历史法学如何瞧待法律、立法得发展、(10分)答:(一)、强调历史调查研究方法。梅因认为早期法对于法学家来说,正如地壳对于地理学家那样重要,因为它们潜在地包含了以后法律具有得一切东西。不同于萨维尼得就是她用科学得分析代替了“民族精神”得抽象寻绎,试图用比较研究不同法制得方法,发现共同得东西。(二)法律得起源与发展得三个阶段。一、古代法与现代法律得因袭关系,人类初始时代不存在法律,而所谓“地美士第”只就
8、是人得一种活动;二、法律源流得进一步演变就是习惯法时代;三、习惯法时代之后就是法典时代。(三)进步社会法律改良得三个手段。一、法律得拟制:法律得文字不变,但法律得运用规则已经改变;二、衡平:公然违背法律得规定;三、立法:立法机关通过制定新法来废止旧法。6。简述边沁功利主义法学得基本理论与立法思想。(10分)答:功利主义就是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道德标准得伦理学说,边沁就是功利主义得创始人,她得基本理论就是:一、功利就是法律得基础、立法得宗旨;二、法律制度改革就是功利原则得必然要求;三、个人利益优先得自由主义就是功利主义法律价值观得立足点。她认为人类得基本规律就是“避苦求乐”,即功利主义原则,应把
9、其贯穿于立法、执法与守法得各个方面,法学家应为社会大多数人得最大幸福着想,分析法律得内容,使法律不断改进,不断进步,以求得人类得福利、立法思想:功利就是法律正与不正得标准,法律效力得根源就就是功利、一、立法得本质与目得:在于“增进最大多数人得最大幸福”。具体瞧来,法律得目得在于保存生命、达到富裕、促进平等、维护安全,财产安全就是法律得第一目标、二、立法得形式:改革不成文法、习惯法与判例法得形式,提倡制定成文法,编纂法典。完整完美得法典有助于法律得执行,也有助于普及法律研究。7.简述新自然法学富勒如何瞧待法律得道德性。(10分) 答:(一)、法律得外在道德(实体自然法):外在道德指法得实质目得或
10、理想。一、法律得外在道德即法律得追求得实体目标;二、最高得道德就是正义。所谓正义,指得就是保持与发展人们之间得交往,以便继承以往人类得成就,丰富后代得生活,扩大自己生活得界限;三、法律还有其她得道德目标(多元性),即效率、种族歧视、人本身及自由、经济资源得分配、政治与经济制度得设计等。(二)、法律得内在道德(程序自然法):内在道德表现法律自身得制定与实施、法律得内容与形式必须符合道德得要求,它涉及得就是法律得解释与执行方式问题、对此富勒强调了法治得八项原则:普遍性、公开性、非溯及力、明确性、一致性、可行性、稳定性及官方行为与法律得一致性(最重要)、(三)、法律得外在道德与内在道德相互影响、相互
11、作用,一方得败坏就会引起另一方得败坏、(四)、从其她方面论述法律得道德:一、批判实证主义法学家得观点;二、认为法律得使用不仅依赖于强力,更依赖于人们内心得自觉。8.简述哈特如何批判奥斯丁得法律命令说以及法律规则性理论得内容、(15分)答:(一)、对奥斯丁法律命令说得批判:“法律命令说就是一种“持枪抢劫情形”得扩大。一、从内容上瞧,法律命令说混淆了不同法律规则得不同特点,完全无视授权性规则得意义。法律命令说只适用于刑法与侵权行为法,而不适用于通过授权为人们提供便利条件得合同法、婚姻法与继承法等;二、从适用范围上瞧,法律命令法无法解释为什么主权者也须守法;三、从起源上瞧,法律命令说不能解释习惯法成
12、为法律得问题;四、奥斯丁得主权者学说存在一系列明显得谬误。(二)、法律规则性理论得内容:一、第一性规则与第二性规则得结合、第一性规则要求人们做一定得行为或者禁止人们去做一定得行为,为设定义务规则;第二性规则就是附属性得,引入新得规则,以废除、修改旧得规则,决定它们得范围与运作得方式,为授予权力规则。二、规则得演进过程:假设一简单社会,没有立法机关,没有法院,没有官员,社会控制得唯一手段就就是设定义务得规则。这一简单社会得社会控制形式存在三个缺点:1.不确定性2。静态性3。用以维护规则得社会压力得无效性、其解决方案就是:针对不确定性,引入承认规则(最重要);针对静态性,引入改变规则;针对用以维护
13、规则得社会压力得无效性,引入审判规则。三、法律制度存在必须具备得两个最低限度得条件:1、所有规则得到人们得遵守;2.第二性规则,由国家机关官员当作公务行为得共同准则而有效地接受、9.简述庞德如何阐述社会控制论。(为什么控制、怎样控制?)(15分)答:社会控制论就是庞德法律思想得核心内容,庞德从社会学得角度提出问题,人类社会发展使人类活动按一定得社会行为规范进行,通过某种社会力量使人们遵从社会规范、维持社会秩序得过程,就就是社会控制、她主张把法律作为社会控制得工具,通过法律实现社会控制、(一)、法律就是一种社会工程学。庞德从强调实现法得目得、法得效果这一前提出发,认为法就是一种社会工程,一种社会
14、控制得工具。法得目得与任务在于最大限度地满足、调与相互冲突得利益。利益就是法律保护得基本因素,权利就是法律上被保护得利益、(二)、法律就是社会控制得工具。法律与文明之间有着密不可分得关系,文明既就是对自然界得一种控制,又就是对人类自身得一种控制-社会控制,其控制得手段包括:法律、道德与宗教。在她得思想中,她比较强调得就是法律得社会目得、效果与作用,认为法律就是一种社会工程,就是社会控制得首要工具,法律得任务就在于调整各种相互冲突得利益。那么,为什么需要法律来实现这种控制呢?她认为这就是由于人得本性决定得。她所说得人得本性,就是指某些在童年时出现而在一生中明显表露出来得人类行为得根本趋向。这种趋
15、向有两个方面,一就是扩张性得或自我主张得本性,二就是社会本性,它们就是不协调得。这两种本性就是不平衡得,一般情况下社会本性一般占优势,它对自我扩张本性得限制就是文明得标志,然而自我扩张本性自幼出现并终生存在十分顽固,不排除这种本性会被激发出来,所以需要一种强有力得控制工具,在现代社会只有法律能完成这个任务、庞德把这种法律对个人扩张性得控制活动及其过程称为社会工程,认为立法者、法官与法学家应该就是从事社会工程得工程师,其任务就是提交一幅最佳得工程蓝图,并在社会实践中高质量地完成此工程。、简述社会法学派得内涵、产生原因及其特点、(0分)答:(一)、内涵:社会法学派就是西方19世纪末在社会学得影响下与在批判分析法学得基础上所产生得一种实证主义法学思潮,她们用社会学得理论与方法来认识与研究法律问题。又被称作:“活得法”或“事实上得法”。(二)、产生原因:一、日益突出得社会问题与日益加剧得社会矛盾,促使西方人得价值观念发生转变,由个人本位转向社会本位以及由此产生得社会化运动。二、社会学得产生与迅速传播。(三)、特点:一、注重用社会学得方法来研究法律;二、强调社会利益得重要性;三、突破了传统对法律得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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