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代理协议
甲方:(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
乙方:(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
鉴于甲方拟进行招标项目,并需要委托乙方作为其招标代理,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目的
1.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招标代理,负责协助甲方进行招标事务。
二、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必要文件和信息,如招标文件、相关证明文件等;
(2)支付乙方约定的委托费用;
(3)按时配合
2、乙方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并确保代理过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2)对收到的甲方文件和信息进行保密,并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根据甲方的指示和要求完成招标事务,并提供相关报告和文件;
(4)可能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的招标失败,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协议期限
3.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
四、协议费用
4.1 乙方所提供的招标代理服务将收取约定的委托费用。
4.2 委托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在协议附件中明确。
五、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未
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六、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变更和终止
7.1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7.2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协商处理剩余事宜,并互相履行协议终止后的返还义务。
八、附则
8.1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书面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