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内财产分割协议
协议标题:婚内财产分割协议
本协议以双方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为前提,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尊重公序良俗,且不涉及任何政治问题。
第一条 合作主体与宣言
1.1 甲方:(姓名/名称)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住所/注册地址_____;
乙方:(姓名/名称)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住所/注册地址_____。
1.2 甲方和乙方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基础上,根据婚姻关系通过友好协商,拟定本《婚内财产分割协议》。
第二条 财产分割范围
2.1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和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
2、产、车辆、银行存款、股权、证券、商业权益等。
2.2 双方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如下:
(列明具体财产名称、所有权归属及具体数额,可分条列示)
第三条 财产分割方式
3.1 甲方和乙方同意依据实际情况和双方的意愿,以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3.2 财产分割的具体方式和比例如下:
(列明具体财产名称、分割方式、分割比例,可分条列示)
第四条 相关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和乙方在财产分割协议达成后,彼此对各自享有的财产拥有完全权利,并有责任承担各自的负债。
4.2 双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互不干涉对方在财产上的权益行使和支配。
第五条 协议的效力和解决争议方式
3、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5.2 双方同意如发生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6.1 如双方对本协议内容有任何变更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同意。
6.2 除非另有约定,双方解除本协议的意向应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一致意见,可进行补充约定。
7.3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履行和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