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股权转让协议书鉴于甲方(下称转让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愿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乙方(下称受让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愿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双方的共同意愿,就甲方所持有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转让股权的约定1.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股权以自愿转让的方式让与乙方。1.2 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为(具体股权名称和数量)。1.3 转让人将通过合法的方式,将该股权的全部权益转让给受让人。1.4 股权转让的交割日期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具体天数)个工作日内。1.5 转让人保证除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无限制向受
2、让人转让外,不存在其他股权限制或任何其他第三方对其股权拥有相关诉讼、质押、查封、受限制等情况。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2.1 本次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具体金额)。2.2 受让人应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具体天数)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格至转让人指定的账户。第三条 保证与承诺3.1 转让人保证其是该股权的合法持有人,并有权将该股权无限制转让给受让人。3.2 转让人保证股权转让过程中不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并保证受让人享有该股权的全部权益。3.3 转让人保证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对该股权不再进行以任何方式的转让或处分。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与解除4.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4.2 除非经双方同意,否则本协议不得解除或变更。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5.2 如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其他条款6.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效力。6.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6.3 本协议任何附件与附录的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特此协议,以示双方共同遵守。转让人:_ 日期:_受让人: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