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资产管理协议书协议双方: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地址: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地址:鉴于:1. 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资格;2. 乙方具备金融资产管理的专业知识和经验;3. 甲方希望委托乙方进行金融资产的全面管理和运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委托内容1. 甲方将其金融资产委托乙方进行全面管理和运作,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工具。2.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并帮助甲方实现投资目标。第二条:甲方权益1. 甲方享有其金融资产的完整所有权和处置权。2.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关于投资情况和资产状况的定期报告和账户结算。3. 对于甲方的投资意见和需求,乙方应予以充分尊重和考虑。第三条:乙方义务1. 乙方应以诚信和专业的态度履行其管理责任,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2. 乙方应认真研究市场情况和投资环境,以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和实现预期收益。3. 乙方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秉持风险控制的原则,以最大限度减少甲方的投资风险。第四条:委托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以书面形式表示终止。第五条:保密义务1. 乙方应对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财务状况予以保密,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2.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进行仅适用于机密信息的保护措施。第六条:争议解决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第七条:协议修改未经双方书面协商,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本协议。第八条:其他事项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签字: 日期: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