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剧本授权协议
协议标题:剧本授权协议
鉴于甲方(以下简称"权利授权人")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拥有剧本的著作权和相关权益;
鉴于乙方(以下简称"权利受让人")希望获得权利授权人剧本的合法授权并按照约定使用;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 根据本协议,权利授权人同意将其所有权益内的剧本(以下简称"作品")授权给权利受让人。
2. 权利受让人有权基于该授权创作、制作、演出、发行、传播等以及在享受著作权法律保护范围内的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条 授权期限
1. 授权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约定期限届满。若未约定期限,则为永久。
2. 授
2、权期限届满后,权利受让人仍享有根据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等。
第三条 权利授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权利授权人保证自身是作品的著作权人,拥有作品的一切权益,并无侵犯第三方权益的行为。
2. 权利授权人同意将作品的著作权、表演权、发行权、复制权等全部或部分授权给权利受让人。
第四条 权利受让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权利受让人有权按照本协议合法使用作品,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享有著作权法律保护范围内的权益。
2. 权利受让人在使用作品时应注明权利授权人的名字作为著作权归属。
3. 权利受让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进行修改、删除、侵权使用等违反法律规定
3、的行为。
第五条 协议终止
1.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的,应书面通知对方。
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法律规定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限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权利授权人:(签字/盖章)
日期:
权利受让人:(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