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出口权委托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委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乙方:(以下简称"代理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鉴于,
1. 委托人具备从事进出口业务的相关资质和经验,并希望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相关进出口业务事宜;
2. 代理人具备从事进出口业务的相关资质和经验,并且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3. 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决定签订本委托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业务范围
1. 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代表其进行进出口业
2、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进出口合同、办理报关报检手续、运输安排、货物保险、支付结算等与进出口相关的业务。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 委托人有权随时了解委托事务的进展情况,并要求代理人提供相关资料和报告。
2. 代理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委托的业务事项,并妥善保管相关证照、合同和文件等。
3. 双方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条 报酬与费用
1. 委托人根据委托的具体业务支付相应的委托费用给代理人,并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
2. 委托人将支付与委托事务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费用、报关费用、保险费用等。
第四条 保密和知识
3、产权
1. 双方承诺对在委托业务中所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并确保不会侵犯对方的知识产权。
2.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披露涉及对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第五条 争议解决
1. 如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 若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2.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提前终止的通知应当书面通知对方一方,同时终止应当履行双方因本协议所产生的已有义务。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进行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和代理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人(盖章): 代理人(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