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发展规划协议书鉴于参与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为推动城市发展规划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协议。本协议的起草和执行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循法律法规1. 参与方在签订协议过程中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2. 协议各条款所涉及的行为、规划和发展,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意思表示真实1. 双方在签订协议之前需对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确保意思表示真实有效。2. 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变动,应及时进行书面通知,保持信息的真实性。三、确保公序良俗1. 协议中任何条款的内容,都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不得引发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质疑。2. 协议中的语言和方式应文明、礼貌,不得包含侮辱、歧视、暴力等不文明语言或行为。四、保护知识产权1. 双方在协议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城市发展规划的信息、数据等,均属于知识产权范畴。2.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私自使用、披露、篡改他方的知识产权。五、解决争议1. 对于协议的解释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 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当地法院裁决,接受裁决结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无特殊约定,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如有需要,可协商一致进行续约。参与方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