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拍摄合作协议甲方:(具体信息)乙方:(具体信息)鉴于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为了共同合作电影拍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甲方与乙方共同合作拍摄电影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编剧、导演、摄影、剪辑、制片等工作。第二条 权益分配1. 双方应共同商定电影的权益分配方式,包括票房分成、特许制品权益等,并在合同生效前达成一致。第三条 合作期限1. 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电影正式上映之日终止。第四条 责任与义务1. 甲方负责筹备电影拍摄所需的场地、器材、剧组等资源。2. 乙方应认真履行拍摄工作,确保电影质量,确保不侵犯他人权益。3. 双方应共同保护和提升电影的知名度和口碑。第五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1. 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协商变更事项。2.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予以改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第六条 争议解决1.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第七条 协议生效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在合同生效之日签字盖章。特此协议,以诚信为基础,共同遵守并履行。甲方: 乙方: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