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出境展览协议甲方: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文物出境展览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向乙方提供文物出境展览的相关事宜,并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第二条 文物信息1.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文物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年代、材质、尺寸等。2.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文物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因信息不实造成的法律责任。第三条 展览安排1. 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文物信息,合理安排展览空间,确保文物的陈列和保护。2. 乙方将制定并履行文物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展览期间免受损失。第四条 文物保险1.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文物价值,按照相关规定购买足额的文物保险。2. 乙方应妥善保管文物保险单,并保证文物保险的有效性。第五条 文物归还1. 乙方保证按照约定的展览期限结束后,将文物安全归还甲方。2. 如因意外事件导致文物出现损失或丢失,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并承担相应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第七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 乙方:签名: 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