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廉租房租赁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鉴于甲、乙双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订立廉租房租赁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
1.1甲方同意将其名下位于[详细地址]的廉租房(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本次租赁期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共计[租赁期限]个月。
第三条 租金
3.1租金为人民币(以下简称“RMB”)[租金金额]元/月。
第四条 押金
4.1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为RMB[押金金额]元整。
第五条
2、 租赁用途
5.1乙方同意将租赁房屋仅作为居住之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非法活动。
第六条 房屋维修
6.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设施和设备在正常使用状态下,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6.2如因租赁房屋设施损坏或故障,非乙方过失的情况下,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维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若一方违反本协议具体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违约方应在接到对方要求停止违约行为的通知后,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解除
8.1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下列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
(a)出租房屋严重损坏或无法正常居住,经甲
3、方维修但仍不能满足居住要求;
(b)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
(c)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效力。
10.2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所述,鉴于甲、乙双方已充分理解并同意遵守上述各项约定,各自在本协议上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