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征信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签订,即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一、背景1. 甲方为一家个人征信机构,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及符合相关行业规定。2.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个人信息,以便进行信用评估、信用报告生成及其他相关信用服务。二、协议内容1. 乙方同意提供给甲方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银行账号、征信记录等。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 甲方承诺保证所收集到的乙方个人信息仅用于开展征信服务,并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将乙方个人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3. 甲方在进行信用评估、信用报告生成等过程中,将采取合理安全措施,保护乙方
2、个人信息的安全与保密。4. 甲方不会在未经乙方授权的情况下将乙方的个人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非依法必须披露或乙方另行授权。5.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相关的信用评估、信用报告等服务,并根据法律规定保护乙方的隐私权。三、责任与承诺1. 甲方保证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并依法履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3. 甲方不对乙方的信用评估结果、信用报告及其他信用服务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责任。4. 乙方应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避免个人信息泄露。5. 乙方对因自身故意或过失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协议约定所产生的纠纷、损失,应承担全部责任。四、解除与终止1. 甲方与乙方共同同意协议解除的情况下,双方均不再对对方产生任何权利义务。2. 本协议解除后,甲方将停止使用乙方的个人信息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安全。五、争议解决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六、附则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生效。修改、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有效期内持续有效。甲方:(签字) 日期: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