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产评估委托协议
协议参与方:
甲方:[委托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评估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 甲方拥有相关资产,希望对其进行准确、公正、合规的评估。
2. 乙方具备资产评估专业知识和经验,满足甲方的评估需求。
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所拥有的资产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
1.2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行业的规定,以专业、独立、公正的态度对上述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二条 评估报告
2.1 乙方应根据评估标准和方法
2、对甲方资产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评估。
2.2 乙方应在评估期限内提交完整的评估报告,报告应包括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评估方法和过程、评估结果以及其他甲方要求的相关信息。
2.3 评估报告应为书面形式,并由乙方的评估专业人员签章确认。
第三条 评估费用
3.1 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应在协议签订时就评估费用达成一致。
3.2 甲方应在评估报告交付之前支付评估费用,乙方在收到费用后开始履行评估义务。
第四条 保密责任
4.1 双方应对协议涉及的商业、技术、财务和其他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未经授权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2 除非事先获得对方书面同意,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作为参照资料使用于其他评估项目中。
第五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5.2 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事项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评估完成之日止。
6.2 本协议的附件和修改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应当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