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第一条合同当事人出租(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区 路 街(巷、里) 号 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 )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 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租赁期限月租金额(币种: )元小写大写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 (月、季、年)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
2、缴付租金给甲方。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 币) 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 (退回乙方、抵偿租金)。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_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
3、提前 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_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 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第八条其他约定 _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
4、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地址: 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号予以登记备案。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月日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号予以登记备案,但该房屋具有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 条第 项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 条 款义务,予以注记。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月日经审查,该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规定整改完毕,符合出租条件,注销注记。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月日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终 号予以注销登记备案。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月日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