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短信代理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下述双方自愿订立,旨在规范短信代理行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应确保以下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不违反公序良俗。
第一条 协议目的
1.1 本协议旨在约定短信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向被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提供短信代理服务。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确保其提供的信息真实且合法。
2.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代为发送短信,且不发布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信息。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应当进行真实、准确的信息描述,提供与短信代理相关的必要信息。
3.2 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
2、公序良俗,不发布、传播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信息。
第四条 合作保密条款
4.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可能涉及双方关键信息,双方应互相保密,并防止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获知。
4.2 任何一方收到对方提供的非公开信息后,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对方的权益。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协议解除
6.1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 其他事项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8.2 本协议以印刷件形式存在,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