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财产分割协议
甲方:[甲方姓名]
乙方:[乙方姓名]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的婚姻财产,为了明确双方在婚后财产分割方面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婚姻财产
1.甲、乙双方婚前已经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均视为单方所有财产,不受本协议的约束,以各自独立支配。
2.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均视为共同财产,按照下文约定的比例进行分割。
二、财产分割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在婚姻关系解除时,按照下列比例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甲方占比:
2、2)乙方占比:
2.如双方对比例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仍无法解决,双方可向相关司法机关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三、各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或乙方在婚姻关系解除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对方主张其独立所有的婚姻财产。
2.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双方应互相协助,提供必要的财产证明和相关文件。
四、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经签订,即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2.对于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并书面确认。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并在协议签订时进行归档保管。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充分了解各自权益,确认对本协议的所有约定均无异议,并承诺履行各自在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签名):日期:
乙方(签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