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储值卡用户协议
一、协议双方
本储值卡用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由以下两个个体之间达成的协议:
1. 甲方:[甲方姓名/企业名称] (以下简称“商家”或“甲方”)
住所/注册地:[商家住址/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者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地址]
2. 乙方:[乙方姓名/个人] (以下简称“用户”或“乙方”)
住所:[乙方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地址]
二、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就商家提供的储值卡服务所达成的各项权利义务,并规范双方之间的权益关系。
三、协议内容
1.
2、储值卡服务:商家通过发行储值卡,为用户提供储值及消费服务。用户可通过购买储值卡并充值的方式,在商家店内进行消费。
2. 储值卡使用规则:用户在使用储值卡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a. 储值卡仅限用户本人使用,并不得转让、借用、出售或作为交易方式使用;
b. 储值卡仅限在指定商家门店使用;
c. 储值卡不能兑现或退款;
d. 储值卡仅限用于支付商品或服务费用;
e. 储值卡失效后,不得要求恢复或退还余额;
f. 用户应妥善保管储值卡,避免遗失或被盗用。
3. 储值及消费记录:商家将保留储值及消费记录,并在用户需求时提供查询服务。用户可通过提供相应的身
3、份验证信息,向商家查询储值及消费记录。
4. 储值卡有效期:储值卡的有效期将以实体储值卡或电子储值卡上标注的日期为准。过期储值卡将无法使用。
5. 储值卡赠送:商家所提供的储值卡可能包含赠送金额或优惠活动。具体赠送金额和优惠活动以商家公示为准。
四、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若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五、协议变更和终止
1. 本协议的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并经双方签署的协议文书作为证明。
2. 本协议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注销账户、商家停业、双方一致解除等。
六、协议生效与补充约定
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生效日起至有效期]。
2. 本协议的任何补充约定均应以书面形式作为补充并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甲方(商家): 乙方(用户):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