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产品合作销售协议书甲方:甲方全称乙方:乙方全称鉴于甲方拥有一定的农产品生产和供应能力,乙方具备一定的销售渠道和资源,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农产品合作销售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合作,共同发展,遵循以下条款: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负责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农产品,确保农产品的安全、可靠和优质。1.2 乙方负责开拓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推销甲方提供的农产品,并确保销售数量、销售渠道和销售业绩。第二条 价格与结算2.1 甲方提供的农产品价格将以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价格变动须通过双方协商后,方能调整。2.2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结算周期及时支付甲方货款
2、。第三条 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3.1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相关责任。3.2 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推销农产品,并向消费者提供合格的售后服务,解决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第四条 销售目标与销售数量4.1 双方共同商定每个销售期间的销售目标,包括销售数量、销售区域和销售业绩等。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完成销售目标。4.2 如乙方未能按期完成销售目标,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原因并进行解释,并双方商定补救措施。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双方应对合作期间了解到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使用他人商业机密。5.2 合作期满或终止后,双
3、方应返还对方所有的商业资料、相关文件、合同等。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约定,使得对方遭受了损失,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2 合作期间,如一方违约或能力丧失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作,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如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2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第八条 附则8.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期满后双方可商议续签。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协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