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轮候选址协议轮候选址协议书甲方:(行为人姓名/名称)地址:(行为人地址)乙方:(行为人姓名/名称)地址:(行为人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轮候选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1.1 本协议的目的是确定同等条件下甲方和乙方轮候选址的顺序,并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二、协议内容2.1 轮候选址条件甲乙双方所涉及的轮候选址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地理位置、市场环境等。具体轮候选址条件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另行约定。2.2 轮候选址顺序甲乙双方同意按照轮候选址条件的约定,轮流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土地,并且互相尊重轮候选址的先后顺
2、序。2.3 轮候选址通知当有适合条件的土地可供选址时,选址方需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提供关于土地信息的详细描述,并抄送给双方约定的联系人。2.4 轮候选址确认收到轮候选址通知后,另一方需在合理期限内确认是否对该轮候选址感兴趣,如有意向,则需在约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确认,并与选址方进一步商议具体土地交易事宜。2.5 轮候选址后续事项在轮候选址确认并达成具体交易协议后,双方应及时履行约定,签订相关土地交易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相应的登记手续。三、协议的履行3.1 行为人能力甲乙双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合法签订、履行该协议。3.2 真实意思表示甲乙双方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有效,
3、不得有任何虚假陈述、欺诈行为。3.3 法律合规性甲乙双方所约定的轮候选址事宜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有违反,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3.4 公序良俗甲乙双方承诺在协议执行过程中遵守社会公共道德,不违背公序良俗,不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有损商业信誉的行为。四、争议解决4.1 如发生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中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通过诉讼解决。五、协议变更与终止5.1 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本协议。六、其他条款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6.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行为人签字/盖章)日期:乙方:(行为人签字/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