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合投资协议书甲方:(个人/公司名称)乙方:(个人/公司名称)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拟参与集合投资项目,并认真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乙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接受甲方的投资,并承担对甲方的投资进行管理和运营的职责;根据双方自愿、平等和公平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集合投资项目:指甲方通过乙方进行投资管理和运营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1.2 出资额度:指甲方投资于集合投资项目的金额。1.3 投资分配方式:指乙方根据集合投资项目的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原则,将甲方的投资进行合理分配。1.4 盈亏分配方式:指乙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将集合
2、投资项目的盈利或亏损分配给投资人。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 甲方有权根据协议约定的出资额度向乙方投资集合投资项目,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2 甲方有权收取由乙方提供的有关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财务报表、投资收益等信息。2.3 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投资款项,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2.4 甲方承诺不使用本协议进行非法投资活动,不参与任何违法行为。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 乙方有权根据集合投资项目的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原则,合理分配甲方的投资。3.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集合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财务报表、投资收益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3 乙方有
3、权根据市场变化和风险状况,对集合投资项目进行灵活调整和调整投资方向。3.4 乙方承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运营和管理甲方的投资,确保甲方的利益最大化。第四条 盈亏分配4.1 乙方将按照约定的比例和方法,将集合投资项目的盈利或亏损分配给甲方,具体比例双方协商确定。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和解除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2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友好协商解决办法。5.3 本协议解除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双方一致同意、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事项7.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并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7.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特此协议书立,以供双方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