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号线动车调试试验段动车调试阶段 安全保卫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首都地下铁道建设安全,确保北京地铁四号线试验段动车调试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负责承建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单位和北京地铁四号线试验段站区、隧道内。 第三条 铁路工程公安局第八公安处是施工现场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试验段动车调试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条 试验段动车调试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重点,实行“全线封闭、严格管理、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 各施工
2、安装、调试等单位,必须紧紧围绕动车调试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确保地铁线路安全,保障试验段动车调试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职责: (一)负责动车调试安全保卫指挥、部署工作; (二)负责雇佣保安员; (三)负责站区封闭口封闭、加固工作。 (四)负责签发进入警戒保卫区证件工作。 第七条 铁路工程公安局第八公安处职责: (一)负责制定“北京地铁四号线试验段动车调试阶段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二)负责确定站区封闭口和划定警戒保卫区; (三)负责设置公安民警、保安员值勤点,配备值勤民警、保安员; (四)负
3、责安全保卫装备、器材购置、配发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 施工、安装、调试单位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进入警戒保卫区人员管理,加强遵纪守法和安全教育; (二)负责本单位进入警戒保卫区器材、设备、工具、废料的清点、收集和清理工作; 第九条 责任区公安民警职责: (一)负责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的具体落实; (二)负责责任区治安管理和巡逻守护工作; (三)负责责任区保安员管理,监督、检查保安员值勤看守情况; (四)会同所在地公安机关组织侦破刑事案件,依法查处治安案(事)件。 第十条 值班看守保安员职责: (一)负责看守警戒保卫区出入口;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和无关人员进入警戒保卫区; (
4、二)负责查验、登记出入警戒保卫区人员证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保卫区; (三)负责查看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进入警戒保卫区的器材、设备、工具、废料,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值勤民警报告; (四)负责抓获进入警戒保卫区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公安民警侦破、查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事)件。 第三章 警戒保卫区管理 第十一条 北京地铁四号线动车调试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划定警戒保卫区,全天24小时由保安员值勤看守和公安民警巡逻守护。 第十二条 警戒保卫区实行凭令(证)出入、进出登记查验制度。 (一)进入警戒保卫区施工作业人员需持有《调度令》和《准入证》;检查、调试人员须持有《检查证》、《岗位
5、证》或《调试证》。 (二)凡需进入警戒保卫区的人员,必须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北京地铁4号线动车调试调度中心申请领取令(证)。 (三)进出警戒保卫区的人员,按《调度令》准入人数,实行一证一人。 (四)每证须交押金100元,调试结束后《准入证》如数退回,遗失的押金不予退还。 (五)严禁伪造、涂改或转借他人。 (六)《准入证》应妥善保管,发生遗失,立即向发证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进出警戒保卫区的人员,要主动示令(证)、签名登记,自觉接受看守保安员的查验;凡不予积极配合的,保安员有权拒绝其进出警戒保卫区。 第十四条 进入警戒保卫区施工、调试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
6、必须两人以上同行,方可进入。 (二)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 (三)需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进行电、气焊作业的,必须持有由北京市城市轨道建设公司开具的证明。 (四)严禁在道轨内堆放器材设备和扔弃废料。 (五)严禁擅自动用、开闭非施工、调试任务的其他器材设备。 (六)注意观察和瞭望线路机车情况,保障人身安全。 (七)施工、调试任务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立即撤离。 (八)发生塌方、火灾等治安灾害事故或人员意外伤害的,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警。 (九)严禁盗窃、破坏工器材设备。违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盗窃、破坏交通设备罪追究刑事责任。 (十)发现器材设备被破坏、
7、丢失或发现可疑人员、情况的,必须立即向公安民警、保安员报告。 第四章 公安民警、保安员管理 第十五条 全体公安民警必须严格遵守下列纪律要求: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三)着装规范、警容严整。 (四)热情服务、文明值勤。 (五)严格执法、遵章守纪。 (六)严禁擅离工作岗位。 (七)严禁冷、硬、横、推。 (八)严禁滥用警械装备。 (九)严禁违反“五条禁令”。 第十六条 全体保安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时到岗,坚守岗位。 (二)着装整齐,姿态端正。 (三)查验证件、认真负责。 (四)人物出入、做好登记。 (五)文明值
8、勤,礼貌待人。 (六)发现情况、立即报告。 (七)严禁监守自盗,偷拿器材设备。 (八)严禁值班睡觉或擅自离岗、脱岗。 (九)严禁私放无证人员进入警戒保卫区。 (十)严禁滥用警械装备。 第五章 奖 惩 十七条 在安全保卫工作中,有下列显著成绩之一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扬、奖励、记功。 (一)主动发现问题,及时堵塞漏洞,防止事故、案件发生的; (二)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能及时查清破案的; (三)发生治安灾害事故,能奋力抢救,措施得力,及时妥善处理,制止灾情蔓延,减少损失的; (四)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中,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见义勇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
9、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已触犯刑律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已构成违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治安处罚。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的施工、调试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酌情给予批评教育、拒绝放行、扣留证件。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的公安民警,将依据公安部有关规定视情给予批评教育、停止执行职务、禁闭、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保安员,将视情给予批评教育、解雇、建议辞退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铁
10、路工程公安局第八公安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试验段动车调试结束时自行废止。 现场出入证 公安民警巡视检查记录 时 间 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地 点 岗位号 民 警 巡视检查记录
11、 保安员签字 出入人员登记记录 值班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值班地点 保安员 警务组 责任民警 调令时间 进入时间 离开时间 记 录 内 容 专业: 责任人: 进入人数(含责任人): 携带物品(工具、器材)情况: 离开人数(含责任人): 携带物品: 备注: 备注:记录内容包括:责
12、任人、人数、专业、工具、器材等情况 保安员工作规则 保安员工作规则 一.值班看守保安员职责 1、负责看守警戒保卫区出入口;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和无关人员进入警戒保卫区; 2、负责查验、登记出入警戒保卫区人员证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保卫区; 3、负责查看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进入警戒保卫区的器材、设备、工具、废料,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值勤民警报告; 4、负责抓获进入警戒保卫区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公安民警侦破、查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事)件。 二.值班看守保安员纪律要求 1、按时到岗,坚守岗位。 2、着装整齐,姿态端正。 3、查验证件、认真负责。 4、人物出入、做好登
13、记。 5、文明值勤,礼貌待人。 6、发现情况、立即报告。 7、严禁监守自盗,偷拿器材设备。 8、严禁值班睡觉或擅自离岗、脱岗。 9、严禁私放无证人员进入警戒保卫区。 10、严禁滥用警械装备。 对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的保安员,将视情给予批评教育、解雇、建议辞退处理;构成违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已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值班看守保安员工作流程图 按时上岗 做好交接记录 接记调度命令 检查装备情况 查验调度命令 查验准入证 做好登记记录 值班看守 人员物品进入 发现可疑情况 果断处置 报告民警 下岗交接 现场巡视警戒 施工人员出场检查 向公安指挥中心报告 保安员值班看守记录 值班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值班地点 岗位号 保安员 记录内容 备注 记录内容:接受调度命令情况;出入人员查验情况(调度命令、负责人、人数、专业、工具、器材等);公安民警巡视检查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