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授权使用协议协议编号:_甲方(商标权利人):_乙方(商标使用人):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商标授权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确立甲方授权乙方合法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并规范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二、商标授权1. 甲方在本协议中授予乙方非独占性、非传播性的商标授权使用权,乙方只可在约定范围内合法使用商标。2. 商标范围及使用方式将在附件中详细列明,乙方应按照授权方式和约定的用途范围准确、规范地使用商标。3. 乙方不得将商标转授权、许可第三方使用,且不得将商标用于与约定范围无关的商品或服务。三、商标保护1. 乙方承认甲方对商标享有所有权,不得对
2、商标进行侵权、冒用或损害其它商标权利人的利益。2. 如发现商标受到侵权、冒用或其他商标权利争议,请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保护商标权益。四、授权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如协议期限届满,双方可以协商延长或终止协议。五、保密条款双方对商标及相关商业信息应予以保密,并不得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擅自向第三方披露商标信息。六、知识产权归属本协议仅授权使用商标,不转让商标的知识产权。甲方对商标的所有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七、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2. 如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甲方享有商标的权益受到侵害,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八、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协议的解释、履行或争议解决等事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九、其他条款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事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3.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补充约定。十、协议生效与终止本协议生效的前提是双方签字盖章,并自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商标起始之日生效。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不可撤销。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